(通讯员 尚公轩)最近天气寒冷、道路情况复杂,为进一步加强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努力预防校车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学生的人身安全,上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校车安全大检查活动。

  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我县交警大队联合县教育局,在全县学校全面开展安全教育活动,通过组织学习上交通安全课、摆放交通安全展版、播放交通安全警示资料片等形式,加强对学校师生的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同时积极联系电视台开展校车安全宣传,在全社会大张旗鼓地宣传拼装车、报废车等不符合要求的机动车接运学生的危害性,教育广大家长、学生和老师要自觉不乘坐不合格车辆。组织所有校车驾驶员开展面对面安全教育,签订安全责任状,进一步增强他们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

  抓好校车安检,规范车辆运营。大队严格按照《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对全县所有校车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对不符合要求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要求立即停运,不消除安全隐患坚决禁止行驶。严禁拼装车、报废车、货运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后三轮摩托车和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接运学生。对达到报废标准的校车进行强制报废,对外观标识不符合要求的校车禁止其营运。

  严格资质审查,消除安全隐患。对所有校车驾驶员进行全面审查,认真审查校车驾驶人的驾驶年限、驾驶安全经历和职业道德情况,以驾龄不满三年、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满12分或者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并负责有责任的驾驶人,坚决禁止其驾驶校车。对职业道路差、安全意识、守法意识不高的驾驶人禁止驾驶校车。同时,督促学校与校车驾驶人签订安全驾驶责任状,切实增强其责任心。

  落实安全制度、明确安全责任。大队对全县学校安全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督促学校建立自备或租用校车安全管理机制,对校车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建立校车车辆和驾驶人档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责任制,明确安全责任人。加强学生上下学组织管理,合理安排学生接送车辆数量,杜绝超员现象。要求学校组织开展的学生集体出行活动,必须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安排专门管理人员跟车,选择安全路线,并从严审查承运企业、车辆、驾驶员的资质,确保师生出行安全。

  强化路面查纠,严查违法校车。进一步加大对客运车辆严格检查、登记,特别是对接送学生车辆进一步重点检查,发现严重违法行为坚决制止,对无牌、无证或驾驶报废车接送学生的车辆坚决予以扣留,达到报废标准的强制报废,对超速、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车辆带病行驶等校车违法行为,在依法上限处罚的同时,责令其停止运营,并将违法情况及处理结果通报学校及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