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惠婷)1月28日,省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舞钢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原局长李洪涛等人公款旅游问题。2014年7月,李洪涛和该局副局长胡广耀及该局二级单位文物办主任龚元亭一行三人,借到贵阳参加中国岩画国际研讨会之机,前往遵义和黄果树景区公款旅游,随后公款报销旅游费用6573.6元。2015年9月16日,舞钢市纪委给予李洪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胡广耀党内警告处分;舞钢市监察局给予龚元亭行政撤职处分;并责令3人退赔相关费用。

  获嘉县水利局农村安全饮水办公室主任韩趁意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4年4月,韩趁意以某水利工程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先后参与该公司水利项目招投标。公司中标后,韩趁意以管理费名义收取该公司所送礼金12500元。2015年11月23日,获嘉县纪委给予韩趁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所得。

  舞阳县工商局文峰乡工商所所长张冠男等人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15年6月29日中午,文峰乡工商所所长张冠男和副所长高新红、工作人员周根超,以及北舞渡镇工商所所长张振良、工作人员崔红伟违规接受某汽修厂负责人宴请,且午间饮酒。2015年7月10日,舞阳县工商局党组给予高新红、周根超、崔红伟党内警告处分;2015年8月4日,舞阳县纪委给予张冠男、张振良党内警告处分;分别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县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郭军英及监督责任落实不力的纪检组组长赵保国进行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