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骏

  本报讯 大气污染治理措施再升级。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攻坚办)1月14日下发通知,要求自通知下发日起,在全省范围内禁燃烟花爆竹。

  攻坚办要求各地在“禁燃烟花爆竹目标责任书”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禁燃烟花爆竹的区域范围,实现市县域全覆盖,包括乡镇和农村,坚决杜绝全省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现象。

  通知同时要求各地抓紧时间出台辖区烟花爆竹禁止燃放管理规定,明确市县全域内全时段、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并限时上报出台的相关落实文件内容。与此同时,攻坚办还要求各地强化烟花爆竹禁燃工作责任制和问责机制,对在这项工作中不依法履职、不作为、慢作为、玩忽职守的行为进行追责。

  郑州全面禁售禁放烟花爆竹

  □记者 李一川

  本报讯1月14日,郑州市政府召开全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推进会,新郑、新密、荥阳、登封、中牟五县(市)和上街区向市政府递交《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目标责任书》,省会辖区内所有县城及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全时段全面禁售禁放烟花爆竹。

  会议要求,严厉打击单位或个人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保证城市建成区内无销售烟花爆竹经营网点、无运输车辆、无燃放现象。尤其是1月27日(除夕)19时至1月28日(大年初一)凌晨1时、1月28日6时至8时、2月11日(元宵节)19时至12日(正月十六)凌晨1时几个重点时段,定人、定岗、定责,保证每栋居民楼、每个重点部位都有执勤人员,坚决杜绝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公安机关将对非法储存、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严厉处置,发现一起,处罚一起。凡接到人民群众举报的非法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线索的,公安机关将认真查处,并将对举报人员实行奖励。

  元旦前夕,《2017年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公布,重申市内五区、四个开发区全年继续禁放烟花爆竹。此次周边五县(市)和上街区也纳入禁放范围,省会全面禁售禁放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