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8日7时许,南阳市镇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群众的举报,民警在遮山镇朱岗村附近路段对一辆小型普通客车进行拦截检查。经现场清点核查,该车核载8人,实际载员21人(含1名驾驶员、20名小学生)民警遂即将驾驶员控制并对车辆予以暂扣,用警车将乘坐该车的20名学生安全转运至学校,将驾驶员传唤至交警大队做进一步调查。

  经查证:驾驶人刘某,驾驶的豫RAH**5小型普通客车是自己2015年购买的,用于接送梁洼小学学生,该车辆不是正规校车,刘某也没有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和校车标牌。其行为属于在道路上违法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且超过额定成员162%,属于严重超员,已涉嫌危险驾驶罪。

  当日,镇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刘某依法刑事拘留,对其违法行为抄告教育、安监等部门。(通讯员:杨军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