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现场新闻发布会现场

  5月9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新闻发布会,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裴志扬发布河南省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情况,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巡视员陈华平等现场回答了记者的提问。新闻发布会由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王庆主持。

  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意义重大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2013年10月、2015年11月,国务院先后在杭州、桂林召开现场会;2014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2015年11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0部门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到2020年,全国90%以上行政村的生活垃圾要得到有效处理,并逐省验收。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2016年12月13日,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掌握精神实质,把握脉络主线,自觉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作为一件大事来抓,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主动顺应广大人民群众过上美好生活的期待,以更有利的措施,更积极的行动加快打造农民宜居宜业的美好家园。

  我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成效初显

  一是制定农村垃圾治理实施意见。我省是农业大省、农村面域广、人口众多,立足这个实际,认真谋划我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决策部署,先后出台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的实施意见》、《河南省农村垃圾治理达标验收办法》,明确了我省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总体规划和行动纲领,确定了农村垃圾治理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以及具体步骤和保障措施,制定了我省未来农村垃圾治理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规划。

  二是进一步明确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各级责任。只有体制机制作保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这项工作才能长久抓下去。为了有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进一步捋顺体制机制,形成上下机制顺畅、政令畅通,确保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有序开展。各地初步建立起了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制定目标任务、时间节点,夯实主体责任,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市、县、乡、村齐抓共管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推进机制。

  三是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205号文件精神。首先,加大宣传,营造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舆论氛围。省级层面,通过不同形式对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并在《河南日报》开辟了专栏;各市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主管部门充分利用当地媒介,营造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舆论氛围;乡镇也在政府所在地等人员密集地方放置宣传展板,宣传标语等;行政村也通过宣传栏、宣传墙等不同形式,进行农村环境治理宣传发动。其次,动员群众广泛参与。各市县主管部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推行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充分发挥妇女在农村家庭卫生保洁骨干作用,带动全家参与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如,汝州市通过设立的“垃圾回收兑换中心”,动员群众将白色塑料袋、干电池、农药瓶等难回收或有毒有害垃圾兑换为生活用品、学习用具及花盆花卉等,提高了群众的积极性。再次,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推动垃圾源头减量。4月27日,按照国家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的要求,我省上报了汝州、济源、兰考、新密、禹州5市县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县(市)推荐对象名单。最后,做好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排查工作。各地按照国家要求重点排查了城乡结合部、环境敏感区、交通干线、江河沿线等区域,摸清掌握了城乡垃圾乱排乱放点的数量、规模和分布的情况,截至4月底,各县市已按要求完成了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排查录入工作。

  我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任重道远

  近年来,全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也要看到,我省是农业大省、人口大省,农村人口占比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历史欠账比较多、总体进展缓慢,特别是在解决农村生活垃圾出口等问题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这项工作任重道远。

  首先,部分地方政府重视程度不够。受传统发展理念影响,部分市县政府对城乡生活垃圾统筹治理重视不足,重城市、轻农村思想作祟,城市生活垃圾能够做到日产、日清,但对农村房前屋后、坑塘、路旁生活垃圾随意倾倒,视而不见。

  其次,农民群众思想观念和生产生活习惯转变不够。长期以来,受传统习惯的影响,很多农民群众的环境意识不是很强,农村生活垃圾量日益增多,未经分类处理,随意丢弃,农作物秸秆随处乱堆。这是农村生产方式、农民生活方式长期形成的结果,需要一个改变的过程。

  再次,经费投入不足。各地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投入经费总体不足,没有形成稳定的政策保障。在整合涉农资金方面,资金分散,也没有形成合力,尽管各地都拿出一定的专项资金,年初也作了预算安排,但由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点多、面广、战线长,现有资金投入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资金需求还有不小差距,导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滞后。

  四是基础设施建设欠账较多。多数地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设备建设滞后,大多数行政村缺乏基本的垃圾清运处理系统,全省1808个乡镇、46116个行政村中,有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的行政村不到全省行政村总数的一半,没有形成清扫、收运、处理的完整链条,农村生活垃圾去哪儿的问题成为制约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瓶颈。

  多措并举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一是编制农村生活垃圾专项规划。各县(市、区)要依据城镇和百城提质总体规划,按照城乡一体、区域统筹、设施共享的原则。6月底前,编制完成农村生活垃圾专项规划或将相关内容纳入县域城乡规划,建立城乡一体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规划。

  二是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排查工作。5月中旬,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会同省环保厅等4部门完成对各县(市、区)排查结果审核;6月底前,各县(市、区)要根据排查结果建立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和漂浮物工作台帐,完成前期排查工作。各地明确治理目标,制定分类整治方案,2019年底前全面完成治理任务。

  三是建立保洁员队伍,形成长效机制。6月底前,要求各县(市、区)要按照不低于行政村总人口数2‰的标准配备保洁人员,建立稳定的保洁队伍。

  四是清理陈年垃圾。6月底前,全省各县(市、区)要全面完成农村陈年垃圾清理任务。7月上旬,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全省陈年垃圾清理完成情况进行抽查、检查、通报。

  五是省级达标验收。2017年底前,省直管县(市)要率先达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标准,并通过省级验收,其他有条件的县(市、区)可提前申请省级达标验收;2018年底前,各省辖市三分之一的县(市、区)要完成省级达标验收,2019年底前全省各县(市、区)要完成省级达标验收。

  六是加强督导检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对各市县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主要检查各地工作开展、政策措施、治理成效。对工作开展及时、效果显著的县市给予通报表彰;对工作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给予通报批评并提出具体整改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各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