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份以来,为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全省公安机关采取跟踪源头,控制路面,严查违规违法运输等措施,共查处城市工程运输(渣土)车交通违法119278起、处罚118381起、滞留违法车辆3530辆、移交行业主管部门2307辆,对违法驾驶人累计记分49980分;向住建、交通运输等部门抄告渣土车交通违法10125起,依法追究运输企业主体责任8家、追究驾驶人4263人次;已有6272台核准渣土车达到“四统一”标准;120家渣土车运输企业达到规范化市场运作。通过整治,全省有准运许可的渣土车辆交通违法多而普遍的现象得到初步治理,无准运许可的渣土车私拉乱跑运输现象得到一定遏止。

  行动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环境污染防治的统一部署,省公安厅主动联合省住建厅、交通运输厅等部门,严格落实城市工程施工现场、工程运输(渣土)车辆治理6个“百分之百”的工作要求,在强化渣土车道路交通违法整治、推动源头治理方面,通过实施“四加强、四强化”等整治措施,依法严管,成效明显。2017年8月初,陈润儿省长、舒庆副省长分别对全省渣土车整治工作作出批示,对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肯定。

  为贯彻落实省领导批示精神,吴忠华副厅长明察暗访郑州市渣土车整治工作,看望慰问高温天气坚守一线参与渣土车整治工作的交警,并组织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交警总队,以及郑州市公安局共同研究下步推进措施;同时,省公安厅联合省政府督查室、省交通运输厅、省住建厅及郑州市政府于8月8日召开省会郑州重点区域渣土车整治工作座谈会,传达陈润儿省长、舒庆副省长重要批示精神,共同研究渣土车整治工作措施。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吴忠华、省政府督查室副主任刘建军、郑州市政府副秘书长王春晓分别对下步整治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座谈会由交警总队总队长冯国文主持。

  针对下步工作,省公安厅、交通运输厅、住建厅、郑州市政府将严字当头、齐抓共管,突出“四个重点”、落实“五个责任”、完善“四项机制”,全力推进渣土车整治工作。一是突出重点单位严管,严格加强建筑工地源头监管,严格落实渣土车运输公司主体责任。二是突出重点路口严查,将郑州市交警支队五大队和六大队辖区内的20个路口作为重点路口,做到“六有、四无”,即:有一名带队领导,有一支不少于10人的联合执法队伍,有一辆车况良好、装备齐全的执法执勤警车,有一个标志标线、交通设施完好、合理的执法环境,有一批装备齐全的安全防护设备,有一套严格的工作纪律;无违法渣土车逃避通行记录,无渣土车肇事的亡人道路交通事故,无因执法不规范引起的群体性案事件,无因防护不当造成的执法伤亡事件。三是突出重点违法严惩,凡是发现涉黑涉恶和非法营运线索的,公安交管部门一律会同治安、刑侦等警种深挖细查,一追到底,严厉打击。凡是渣土车发生亡人事故并负主要责任以上的,一律启动责任倒查机制,依法追究肇事车辆所有人、承包人、管理人的刑事责任。凡是暴力抗法、妨碍公务的,一律依法从严查处、从严打击。凡是发现公安民警、协警参与渣土车经营或者内外勾结逃避惩罚的,一律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四是突出重点时段严控,将之前的“夜间六小时”勤务模式,调整为每晚22时至次日6时的“夜间八小时”勤务模式,在这个时段要将20个路口作为严控重点。

  落实“五个责任”。一是公安机关要主动出击不后退,敢于负责、勇于担当,严查渣土车各类违法行为。二是交警部门要严格执法不推诿,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从严查处渣土车违法行为。要成立工作专班,充分发挥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作用,对渣土车交通违法要做到预警一起、拦截一起、查处一起。要充分发挥指挥平台作用,24小时检查查看重点区域内渣土车通行情况,统一研判、统一调度,统一查处。三是督察部门要昼夜督察不放松,交警总队、高速交警总队负责督导郑州交警支队五大队、六大队辖区内渣土车治理工作。四是后勤保障部门要随警保障不懈怠,郑州市公安局和交管部门要为执勤民警配备充足的执法装备和安全防护设备。五是政工、党风廉政监督部门要奖优罚劣不含糊,对工作得力、效果显著的要及时通报表扬,对不作为、乱作为、懒政怠政的违法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

  从严从细从实建立完善“四项机制”。一是健全完善联合执法机制。积极推动建立“政府领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渣土车严重违法治理格局。二是建立完善曝光警示机制。要充分发挥好每月25日交通违法曝光日的作用,每月至少公布一批隐患突出的运输企业和个人。三是健全完善渣土市场准入机制。要主动联合住建、城管、环保、交通运输等部门出台新规新政,鼓励新型智能环保渣土车进入渣土运输市场。四是健全完善渣土车源头监管机制。要主动联合住建、城管、环保、交通运输等部门建设城市建筑垃圾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实现渣土车“实时监控、违规报警、轨迹倒查、资源共享”的管理目标,力争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通讯员 曹继征、金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