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某头、高某建系父子关系。因家中土地被征用,土地补偿款由儿子高某建领取,高某建拒绝交付高某头夫妇相应补偿款。2016年9月,高某头、文某夫妇将高某建诉至法院。胜诉后,高某建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2017年3月,该案进入执行程序。

  鉴于申请人、被执行人为父子至亲,执行干警在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时,对被执行人高某建耐心禅理释法,融情于法,努力争取化解父子间的隔阂。同时,执行干警又找到申请人高某头、文某夫妇,建议老夫妇放下成见,与被执行人和解,共享天伦之乐。

  在执行干警多次上门情法并举劝导后,被执行人高某建被执行干警焦裕禄式的“亲民爱民”精神所感动,主动表示赔偿款在妻子账户上,自己愿意取钱履行法定义务。目前该案已被顺利执结。

  (兰考县人民法院 单彦芳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