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娜)逐步取消公立医院的行政级别;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或将实行目标年薪制;拿药品回扣、骗取医保,医院可能进入“黑名单”……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了《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医院的管理将更透明,服务将更优化。

  逐步取消公立医院行政级别

  人员编制和薪酬管理,是管理制度的主要组成部分。按照《意见》,这“两大块”将有大动作。

  创新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管理,按照公立医院编制标准,在地方现有编制总量内,确定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总量。在具备条件的公立医院开展员额制管理试点。同时,改进公立医院领导人员选拔任用与管理,对行政领导人员,加大聘任制推行力度。

  此外,还要逐步取消公立医院的行政级别,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负责人一律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

  薪酬制度或将“大改”

  在医院,薪酬制度可能面临“大改”,根据《意见》,我省要逐步扩大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范围,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探索建立有利于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体现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薪酬分配制度。

  同时,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定期组织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以及院长年度和任期目标责任考核,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医保支付、绩效工资总量以及院长薪酬、任免、奖惩等挂钩。探索对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实行目标年薪制。

  同样的,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医院在岗位设置、收入分配、职称评定、管理使用等方面,对编制内外人员统筹考虑,推动同岗同薪同待遇。公立医院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进行自主分配,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探索实行目标年薪制和协议薪酬。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卫生材料、检查、化验等业务收入挂钩。

  吃回扣或将进“黑名单”

  加强对医院的监管,还需要出“大招儿”。

  《意见》提出,要重点加强对各级各类医院医疗质量安全、医疗费用以及大处方、欺诈骗保、药品回扣等行为的监管,建立“黑名单”制度,形成全行业、多元化的长效监管机制。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乱收费、不良执业等行为,造成重大医疗事故、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严重违法违纪案件,严重违反行风建设规定的行为,要建立问责机制。

  严禁医院举债建设

  《意见》中还明确规定,要从严控制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建设标准和大型医用设备配备,严禁举债建设和豪华装修,对超出规模标准的要逐步压缩床位。严格控制公立医院特需服务规模,提供特需服务的比例不超过全部医疗服务总量的10%。

  今年三级公立医院设总会计师

  公立医院作为预算单位,所有收支纳入部门预算统一管理。《意见》中提出,2018年年底前所有三级公立医院必须设置总会计师岗位,统筹管理医院经济工作。

  具体分为“三步走”

  《意见》提出,改革将分为三步走:

  今年6月前为方案制定阶段,各省辖市、县(市、区)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工作机制、具体步骤和要求等。

  今年7月到2019年12月,为试点推进阶段,各省辖市选择2~3家、省直管县(市)至少选择1家公立医院开展试点,不断总结经验,逐步扩大试点范围。

  2020年是全面推开阶段,全面总结试点经验,完善政策措施,全面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