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郑州晚报

  (郑报全媒体记者李爱琴)昨日,记者从省药监局获悉,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药品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最大限度减少企业跑腿次数、压缩办理时间、降低办事成本,自8月15日起,调整药品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送达方式。

  依据相关要求,省药监局行政许可职权、其他职权的所涉事项,均由药监局政务服务大厅统一受理,包括药品注册、生产、经营(批发),化妆品生产,医疗器械注册、生产,互联网药品医疗器械信息服务、执业药师注册等36项职权内的所有审批服务事项。

  在结果送达方式方面,将根据企业在办理受理手续时对送达方式的选择意愿,通过以下三种方式送达:直接送达,省药监局通过电话或短信提示申请人,到省药监局实体政务服务大厅现场领取证书或批件;邮寄送达,省药品监管局通过EMS将证书或批件邮寄给申请人;当场送达,对当日当场办结事项,可当场送达。

  同时,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减少跑腿次数,省药监局鼓励申请人选择邮寄方式提交申报材料、接收办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