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获悉,2009年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工作下月即将启动,各普通高校需在9月1日前将本校办理时间上报至省就业指导办。
2009年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以学校为单位办理,采取集中办理和分期分批办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集中办理时间为6月1日至9月1日。在集中办理时期,不受理省内学校毕业生个人办理就业报到证。
根据有关要求,考取公务员的毕业生,凭公务员录用通知办理就业报到证;凡通过省级以上统一考试录取到高等学校继续学习的,不再签发就业报到证;个别被录取到高校但本人自愿放弃继续深造学习参加就业的,由录取学校出具未报到证明或退学证明,方可办理原毕业学历层次就业报到证。
到省直、中央驻豫单位的,需经主管部门盖章同意;其中进河南省直事业单位的,需携带省人事部门核发的年度
《机关事业单位进人审核卡》;到省辖市市管或区管单位就业的,需经省辖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非教育类经市人事局、教育类经市教育局)盖章同意;在省外落实接收单位或回原籍的,按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毕业生回生源地自主择业,可不签协议书,直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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