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教育局目前出台了今年我市普通高中招生政策,与往年相比,各高中在招收统招生、分配生、择校生等方面均有变化。
中招成绩相同按综合素质优先录取
据了解,今年普通高中招生坚持学生自愿、综合评价、公开透明、择优录取的原则。
各高中依据报考志愿,按照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高低进行录取。报考省、市级示范性高中的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等级必须达到B级以上(含B级),报考其他高中的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等级必须达到C级以上(含C级)。录取过程中,如考生考试成绩相同,则按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先A后B录取。
分配生录取设下限
今年,我市部分省、市级示范性高中继续招收分配生,分配生数量不低于正录生计划的50%。招收分配生的高中根据分配给各初中的名额,对第一志愿报考本校且具有分配生资格的学生,在本校录取分数线下50分以内(含50分),按成绩高低择优录取。
如果在本校录取分数线下50分以内(含50分),某初中的分配生名额还有剩余,将第一志愿报考本校且具有分配生资格的学生,按照成绩高低择优录取的原则再降低30分(含30分)以择校生身份录取。如名额还未用完,则剩余名额收回。
高中分校招生严禁一校两制、混合编班
各高中完成统招生和分配生录取后,对择校生按照报名学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择校生的录取必须严格遵守“三限”政策。
高中分校招生依据学生志愿和考生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各高中分校要单独核定招生计划,单独划定录取线,单独发放通知书,单独编班,严禁“一校两制”,严禁“混合编班”。
普通高中招录择校生最低分数线320分
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设置录取最低分数线为320分,省级示范性高中的录取最低分数线为400分。严禁各普通高中录取低于最低分数线的考生,市教育局对低于最低分数线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办理普通高中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