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只“堵”不“疏”难根治
针对部分大学生出租宿舍床铺,校园学生有着不同的看法。
赞成的学生大多认为,每年还不到开学,学校已经把住宿费收走了。寝室闲着不住是资源浪费。学生对床铺有处理权,是否出租给别人是个人自由。
反对的学生则普遍认为,如果将床铺租给陌生人,出租者挽回了个人的经济损失,却会给其他同学带来了安全隐患,损人利己。
对此,学校有关部门的态度则是基本一致:学校表示,学生出租床铺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也不利于学校的集中管理,学校将严查这种违反校规的行为。
部分学生因为实习等原因确实不在宿舍居住,学校能给予办理退费吗?记者在河南省5所大学进行了解,结果这5家大学均表示目前没有这样的政策出台。
对此,郑州大学法学院金香爱教授指出,学生与校方之间其实是租赁关系。“住房城乡建设部出台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今年2月已经开始实施了,其中第十一条规定:承租人转租房屋的,应当经出租人书面同意。学生转手出租宿舍床铺其实是"二房东"的行为,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学校禁止学生出租宿舍床铺的规定并没有错。”
对于学生不在寝室住却还要缴纳住宿费的问题,金香爱教授认为,学校在禁止学生出租床铺的同时,还应该将规定进一步细化。“对于确实长期不在校住宿的学生,校方应该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对管理规定作出相应调整。比如对长期不在校居住的学生进行登记,退还或减免他们的住宿费用。对来校进修人员经严格核实并进行登记后,让他们入住这些闲置的宿舍,力求使资源利用最大化。后勤管理与服务工作应以广大师生为本,真正将服务的观念融于校园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