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的学生不是廉价劳动力的代名词

2010年10月05日09:38      新华网             _COUNT_人评论

  大中专院校学生通过社会实践活动即实习,加强对社会的了解,提高个人的工作能力尤其是实际能力,是值得且必需的过程和内容之一。而且,不同院校、专业对于实习的内容和要求等应有所区别,也就是说学校对于学生的实习应该有针对性、目的性的安排。

  穿着超市统一着装——红马甲,有的蹲在地上埋头整理着商品,有的在收银台处帮助客人将货品装包……在淮安一家大卖场里,顾客随时都能看到一群学生模样的非专业超市工作人员忙碌的身影。记者3日下午在该超市从这群非专业的工作人员口中得知,他们都是位于淮安大学城里的江苏食品职业技术学院大二学生。学生们告诉记者,从9月27日开始,他们学院共有110余名学生被校方“组织”到该超市以及隔壁一商场“上班”实习,国庆长假他们想请假回家,但学院有规定如不能保质保量地完成实习时间,他们将面临扣分的处罚,即有可能毕不了业。(《中国新闻网》10月4日)

  报道指出,被安排“实习”的学生不能请假(否则扣学分,影响毕业),一天要工作8个小时,能够拿到超市给的8元和学校给的5元补助(何时拿到还是未知数),工作内容简单,学不到多少东西,学生自己称之为“廉价劳动力”。对此,校方的解释是,这是“校企联动职业院校办学过程中一个新的理念”。“因为超市、商场在节日期间原有的工作人员肯定不够,所以他们也是按照这些企业的用工需求来安排学生实习的。”

  应该说,安排学生实习是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的必要之举,本身是好事。由于学生本身能力存在不足,和用人单位的需求存在差异,也肯能影响用人单位的正常工作,要完全安排好学生的实习问题,本身就是一个不简单的事情。换句话说,应尽可能为学生提高多一些实习的机会。

  不过实习有其自身的目的、要求,不能毫无选择,不能胡乱实习。这则报道,虽然显示出了校方的“良苦用心”,但也存在几个值得质疑和商榷的地方。

  其一,这种实习和学生的专业的关联性有多大,能够对学生的专业知识、能力水平有多大帮助?

  其二,这种简单的体力劳动就算勉强算是实习,也用不着这么长的一个假期吧?

  其三,学生也有休息、休假的权利,这种安排是否涉嫌侵犯了学生的正当权利,有关部门是否需要查一查?学校是否需要安排时间补休?

  其四,学校和超市各给5元、8元补助。但学校需要说明的是,学校是否利用“实习”从中赚取了差价?如果是,更需要作出合理的解释,否则就是剥夺了学生的劳动报酬了。

  其五,正如当事学生所说,学生应该有选择实习的权利,而不是毫无条件地接受学校的“实习”安排。校方的安排明显显示出强迫性,而且与学分挂钩,教育主管部门是否需要对此作出调查,学校自己是否也需要自查呢?

  总之,学生实习有必要、很重要。但要解决好专业对口、能力提高、社会实践、权利保障等问题,达到实习的本来目的。不能打着实习的幌子,变相地把实习变成为企业和学校利用学生廉价劳动力赚钱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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