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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捐精猝死案开庭 家属带30斤重证据(2)

2012年09月14日06:00      荆楚网-楚天金报             _COUNT_人评论

庭审之后

双方均拒绝调解

庭审的另一个焦点是三被告是不是有责任?

华中科大的代理律师何丹称,法庭已查明,生殖医学中心是独立法人资格,应独立承担责任,华中科大及协和医院并非适格的民事主体,不应承担责任。

生殖医学中心法律顾问则称,生殖中心严格按照卫生部规定标准进行操作,不存在过错,也不应承当相应责任,并且在事情发生后,立即拨打了120和110。

郑金龙的法律援助律师刘杰认为,即使现有证据不能证明被告方存在过错,也应公平赔偿,之前的8.8万元只是一种人道捐赠。

法庭上,双方均拒绝调解。

案件回顾

“博士”取精室外猝死

郑刚1977年出生于鄂州市郑家湾,是郑家的骄傲。郑刚从三峡大学毕业后,在老河口市第一人民医院工作7年,被晋升为“心脑外科主治医师”。2008年,郑刚自费到华中科大攻读外科学硕士。此前媒体曾报道郑刚是在读博士,但据同济医学院方面介绍,郑刚事发时仍是硕士在读。

去年2月12日,郑刚响应华中科大号召,走进隶属于生殖医学中心的湖北省精子库,这是他第五次捐精。捐精过程中,郑刚身体出现异常,在送医途中死亡。

郑刚死亡后,其家属曾与校方签订了一个协议书。记者在这份协议书上看到,签字方是校方与郑刚的父母及郑妻吴琳,日期是郑刚死亡的第二天,内容是校方人道主义补偿郑金龙夫妇8.8万元,并免去吴琳在华科大读博期间的费用2万元和为其安排工作。

采精室内景采精室内景

记者亲身体验 揭开捐精面纱

捐精可以赚到很多钱?捐精会不会损害身体?捐精会不会导致伦理悲剧?近日,关于捐精一事闹得沸沸扬扬,带着一些市民对于捐精的种种疑惑,本报记者隐藏职业身份,以一名志愿者的身份,走进湖北省人类精子库,亲身体验捐精,解开了上述热点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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