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考试大纲
[原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大纲]
国家教委在印发理工科本科和文理科本科用的两种《大学英语教学大纲》的通知中指出,大纲执行两年后,开始对结束四、六级学习的学生进行统一的标准化测试。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就是根据这一规定而设计的。考试的目的在于全面考核已修完大学英语四级的学生是否达到教学大纲所确定的各项目标。这种考试属于尺度相关常模参照性考试(criterion-related norm-referenced test)。
教学大纲指出:大学英语教学的目的是培养学生具有较强的阅读能力、一定的听的能力(理工科适用的大纲还规定一定的译的能力)以及初步的写和说的能力,使学生能以英语为工具,获取专业所需要的信息,并为进一步提高英语水平打下较好的基础。为此,本考试主要考核学生运用语言的能力,同时也考核学生对语法结构和词语用法的掌握程度。
本考试是一种标准化考试。由于目前尚不具备口试的条件,暂时只进行笔试。考试范围主要是教学大纲所规定的一级至四级的全部内容(说与译的内容除外)。为保证试卷的信度,除短文写作是主观性试题外,其余试题都采用客观性的多项选择题形式。短文写作部分旨在较好地考核学生运用语言的能力,从而提高试卷的效度。
本考试于每学期结束前后举行,由大学英语四、六级标准考试设计组负责和实施。每年举行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