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王女士最近因孩子学英语的事烦透了,今年初,她给孩子在一家英语培训学校预交了2000多元的学费,但最近她和孩子因故计划换一所英语学校,于是就在这2000多元预交的学费能不能退款的问题上和学校产生了分歧。王女士认为既然课还没开始上,学校为啥不给无条件退款?无奈中只好向本报投诉。
家长:没上课就该退学费
王女士告诉记者,她是去年开始在“东西方英语培训学校”为孩子报名参加英语课的,具体学习的是新概念英语第一册。一段时间学下来后,孩子觉得老师教得不错,效果也还好。此时,恰好学校方面向家长们公布了一条“好消息”:该校新概念英语第二册的课时将于2010年底开始,家长们可以预先付款。考虑到孩子上课的完整性和持续性,王女士和许多家长一起在2010年元月就将该课时的学费2200元预交给了学校。谁料想就在不久前,给孩子带课的老师换了人,孩子觉得新老师的教学效果不是很理想。随后,王女士想为孩子换个学校,于是便向校方提出要退还预交的2200元学费,而此时学校却告知王女士这笔学费不能退。“我找过学校的负责人,他们一开始说学费根本不可能退,后来我没办法只好投诉到区教育局,学校于是答复我说要退钱可以,但要等到明年年底其他学生都把第二册学完了才能退!”王女士又无奈又生气地说:“我实在不明白,第二册的课时要到今年底才开,孩子一节课都没上,凭什么不给退学费!”
学校:签了协议就不能退
9月14日,记者就王女士的退款问题找到东西方英语培训学校的负责人白校长。据白校长介绍,王女士在今年初预交学费时就曾被告知,预付学费是为了享受到一些优惠条款,比如预交学费可享受8.5折优惠等,“同时我们学校也与预付学费的家长们签订了相关协议,协议里明确规定了关于退款的条款,条款中写明退费必须按照我校制定的相关制度执行,而我们的制度是不能退款的,因此王女士的学费不能退。”白校长同时解释称,英语老师的更换是由于那名教师与学校签订合同后,在掌握了教学方法、私自拿走学校的保密授课教材在外面独立开英语班造成的,“那名教师的这种做法很不负责任,我们已经会同教育局的同志调查了相关事件并准备起诉那个老师,所以王女士说老师换了要退学,这不是我们学校的原因造成的,不构成她退学费的理由。”白校长最后表示,教育局的有关负责人也就此事与他做了沟通,“所以学校现在也答复了王女士,按照学校的制度规定,因客观原因确需退费的,必须等到明年第二册英语课结束后才能退款。”
律师:学校应无条件退款
对于白校长的答复,王女士表示完全无法接受:“这也太可笑了,孩子都没上过课,为什么不能退学费?必须等到明年年底才退钱,这又是根据国家哪条法律执行的?”王女士与学校方面始终无法就退款一事达成共识,双方争执不下。9月14日下午记者联系到甘肃圣方舟律师事物所倪得宾律师,倪律师告诉记者,英语学校单方面按照自己制定的有关制度为依据不给消费者退款,这一行为显然是不合适的,“这属于霸王条款,因为王女士与学校签署的协议是孩子学习英语的相关协议,英语课还没上,那么协议中规定履行的责任义务都还没有开始,所以王女士完全有权对学校提出退款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