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招收初中毕业生的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第一次录取定于8月3-7日在登封市进行,本次参与录取的主要有五年一贯制试验班(简称“五年制”)、“3+2”分段制高职(简称“3+2”)、普通中专(简称“小中专”)、幼儿师范类院校及省外中专院校。
按照要求,本次录取只录取参加中招考试的考生,其中五年制和“3+2”招生全省将划定最低录取控制文化分数线,小中专不设录取控制文化分数线。五年制和“3+2”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原则上按招生计划的1:1投档,小中专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原则上按招生计划的1:2投档。招收初中毕业生进行学历教育的省外艺术、体育类学校文化课成绩原则上执行我省中招考试成绩,参加我省集中录取。
录取期间,我省各招生学校实施“阳光工程”,严禁有偿招生、违规招生,严禁非法招生中介和招生欺诈行为。省级、市级招办及学校招生人员不得与非招生机构的人员进行招生方面联系。各普通中专学校不得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组织参与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实行有偿招生。各学校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坚持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严禁在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招生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