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市统计局获悉,随着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经济总量进一步扩大,居民收入水平稳步提高。2016年,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在全国省会城市排第16位,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在全国省会城市排第7位。

  2016年,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3214元,比上年增长6.8%,收入水平居全国省会城市第16位。城镇居民收入排在郑州前面的分别为:杭州、广州、南京、长沙、济南、呼和浩特、武汉、沈阳、福州、昆明、成都、西安、合肥、南昌和乌鲁木齐。其中杭州、广州两个城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52185元和50941元,超过5万元;南京、长沙、济南和呼和浩特4个城市超过4万元。

  去年我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8426元,比上年增长7.6%。收入水平居全国省会城市第7位。排在我市前面的分别为:杭州27908元、长沙25448元、广州21449元、南京21156元、武汉19152元和成都18605元。

  郑报融媒记者 肖雅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