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郑州日报-中原网

  原标题:《郑州市出台支持住房租赁 市场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记者 曹婷)昨日,记者从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了解到,市财政局、市房管局联合印发了《郑州市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加快推进郑州住房市场发展试点,明确建设、筹集的租赁住房奖补标准,最高每平方米500元。

  《办法》提到,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包括:支持建设筹集租赁住房,如盘活类,支持专业化、机构化租赁企业和利用安置房转化为租赁住房等经营性企业发展。改建类,支持将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国有厂房商业办公用房等改建为租赁住房的单位。新建类,支持利用国有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的单位等。支持市房屋租赁信息服务与监管平台开发建设改造升级,支持市房屋租赁平台互联的租赁信息平台改造和建设等。

  针对奖补标准,《办法》明确,盘活类租赁住房,以回租或作价入股方式和投入实际运营管理的单位按照不超过300元/平方米的标准奖补,以回购方式按照不超过500元/平方米的标准奖补;改建类租赁住房,按照不超过300元/平方米的标准奖补;新建类租赁住房,国有建设用地新建租赁住房按照不超过500元/平方米的标准奖补,集体建设用地新建租赁住房按照不超过400元/平方米的标准奖补。

  此外,对开发建设、改造维护市房屋租赁平台,明确按实际发生费用补助;与市房屋租赁平合互联的租赁信息平台,按照规模和使用范围给予奖补:全国性信息平台奖补不超过20万元,区域性信息平台奖补不超过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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