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31568元买回11件塑形衣,穿了一年多没效果 法院:返还并赔偿一倍价款》

  S形身材?纠正脊椎?所谓21世纪黑科技“身材管理器”的塑形衣宣传,让爱美的万女士怦然心动。她花31568元一下子买回11件,然而一年四个月后,却没见到应有效果。找商家要求退货并赔款无果后,她起诉到法院。(郑报全媒体记者 鲁燕 通讯员 郑莹)

  案情:

  31568元买回11件塑形衣 无效要求退货赔款

  万女士在朋友圈偶然刷到某养生中心在潢川县做产后保健、美容服务的产品广告信息,宣称有一款21世纪高科技塑形衣,可以在短期内塑造S形身材,让消费者拥有完美身材,并且有暖宫、护宫、丰胸、丰臀、提臀、纠正脊椎等功能。

  万女士心动了,联系商家后到店咨询,商家又是一番推荐,并承诺3到6个月就能达到明显丰胸、丰臀、提臀等效果,可以大大改善身材和身体健康。为了拥有曼妙的身材,万女士当即购买了一系列21世纪高科技模具塑形衣,共计11件,花费31568元。

  可万女士穿戴买回的塑身衣已经一年四个月,并未达到其所宣传、承诺的效果。找到养生中心进行协商,要求退货并退还价款。

  万女士认为自己是按照商家说的穿戴的,一点效果都没有。养生中心称,如果按他们告知的来穿戴,肯定有效果。双方各执一词,到底是谁的责任呢?

  判决: 养生中心夸大宣传构成欺诈 返还并赔偿一倍价款

  养生中心是否构成对消费者的欺诈,是否需要承担退款及惩罚性赔偿的责任?

  根据养生中心的宣传、双方签订的《形象设计方案》以及万女士提交的证据来看,塑形衣并没有养生中心宣传的效果及功能。虽然养生中心称万女士未按照产品的佩戴方法、洗涤方法进行保养才未能达到相应的效果,但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养生中心并没有证据证明万女士未按产品的佩戴方法、洗涤方法进行保养,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养生中心夸大宣传塑形衣的各种功能,误导消费者,使万女士对产品产生了错误认知,作出购买的意思表示,且购买的产品物非所值,造成损失,养生中心的行为构成欺诈。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3倍,但万女士只主张一倍价款31568元的赔偿责任,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对其主张予以支持。

  因此,法院判决养生中心返还万女士已支付的模具塑形衣款31568元,并赔偿万女士一倍模具塑形衣款31568元。

  省人大代表孟旭燕认为,消费者处于较弱势的地位,法院审理消费者维权纠纷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规定,大幅提高了经营者违法成本,对误导消费者、夸大产品效果的欺诈现象说“不”。“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把举证责任分配给经营者,有效解决了消费者举证难问题,公平公正为消费者维权,为创造诚信合法经营市场环境提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