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邓州市电业局出台反“三违”刚性规定,进一步加大反“三违”工作力度,继续保持高压态势,确保实现全年安全生产目标。
该局出台了《关于强化反“三违”工作的补充规定》,细化反“三违”考核内容,着力提高反“三违”质量,进一步深化反“三违”内涵。把反“三违”工作与隐患排查相结合,推行管理干部 “走动式”管理方式,全面查找现场各类隐患,力争做到不留漏洞、死角和盲点,把各类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该局实行基层站所月度反“三违”激励约束机制,奖优罚差。每月对基层站所和二级单位规定出相应数量的“三违”考核基数,凡被查处的“三违”行为超出考核基数,依据触犯数量的多少,分别给予单位党政正职累加处罚。同时,对当月未发生一起 “三违”行为的单位党政正职分别进行奖励,推动基层单位通过严格规范的管理杜绝“三违”行为。
该局积极鼓励基层单位积极开展自主反“三违”工作,将反“三违”工作延伸到基层班组,做到全覆盖。局安监部每月通报《自主反“三违”较好与较差单位情况》,剖析各单位自主反“三违”存在的共性问题,引导基层单位抓好自主反“三违”工作。并把工资收入与反“三违”指标直接挂钩,对“三违”较多的班组严肃处理。同时加大对班组长的惩处问责力度,切实发挥好生产现场安全管理责任。以铁的手腕严厉处罚“三违”人员,让“三违”职工真正做到不愿“三违”,不敢“三违”。年度内发生连续发生“三违”行为的职工还将被扣发全年安全奖。(王亚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