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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暂停执行尖峰电价 进一步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A-A+2016年6月15日08:33南都晨报评论

  本报讯(记者 曹蕊)6月13日,记者从南阳供电公司获悉,根据省发改委下发的2016年电价调整通知,6月1日起,我市调整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和部分机组上网电价,进一步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此次电价调整,取消了化肥优惠电价,降低了部分发电机组上网电价。重点调整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暂停执行尖峰电价,尖峰时段(18时至22时)并入高峰时段(8时至12时),电价系数按高峰系数1.57执行。南阳供电公司营销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以1至10千伏一般大工业用电为例,尖峰时段每千瓦时1.07585元,高峰时段每千瓦时0.95983元,假设一个企业每月尖峰时段用电1万千瓦时,按高峰时段电价执行后,该企业每月可节省电费支出约1160元。目前,我市及县域每月尖峰时段用电量约6000万千瓦时,此次电价调整可使我市及县域企业每月减少电费支出600余万元。

  据悉,此次调整后,不仅企业的电费支出将有所下降,还有利于进一步完善电价管理,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此次电价政策规定,居民照明电价暂不调整,照明用电价格保持稳定,不会增加群众用电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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