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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召县检察院亮出“权力清单”深化阳光检务

A-A+2014年5月12日08:06南阳日报评论

  让群众举报找准门维权走对路

  特约记者 廖 涛

  通 讯 员 李远青 蔡庆娜

  “原来我的案子检察院还能管,这下总算有盼头了!”近日,年过七旬的南召县城郊乡农民谷老汉得知自己的案子已经由检察院依法提出抗诉后,心情异常激动。

  谷老汉2008年不慎被高压电击伤,导致左胳膊截肢、右脚脚趾全无,经鉴定属于三级伤残。向法院起诉后,谷老汉获得5万元的补偿金,其他诉讼请求被驳回。伤残后的老人经济十分拮据,无法维持基本的生活。今年3月12日,谷老汉在南召县法律援助中心看到了一张“检察权力清单”,才知道检察院对法院的判决有监督的权力,于是来到县检察院求助。该院民行科的检察官审查了谷老汉的案件后,认为原案确实存在法律适用错误,遂提请南阳市检察院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今年以来,南召县检察院不断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力求让检察职责不“虚”不“空”,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为此,该院民行科推出了“检察权力清单制度”,把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和监督范围内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申诉权,民事诉讼法修改后对民事行政生效判决、裁定、民事调解书的监督权审判程序中违法行为的监督权民事、行政执行活动的监督权以及对行政机关不当履行职责的监督权、对涉及国家及公共利益的起诉权、对弱势群体的支持起诉权等10多项权力制成了“检察权力清单”,详细说明每项检察权的职能定位、管理权限、操作流程以及联络渠道,还编写了诸如“官司有理打不赢,检察院里找民行”等一系列顺口溜,制成宣传卡片、信函等在街道、律师事务所、社区法律援助中心张贴、发送,帮助群众维护合法权益和合理诉求。

  南召县城关镇居民周某与李某因相邻土地问题早有纠纷,虽然法院已经判决,但双方依然各持己见,积怨越来越深。今年3月份,周某无意间看到县检察院张贴的宣传单,得知县检察院对民事案件有抗诉权力,于是来到检察院民行科递交了申诉材料。民行科干警查阅了相关材料后,组织土地、房管、村组等相关单位共同进行了实地丈量,并多次邀请周某与李某面对面调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终于使周某与李某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根据群众举报,该院民行科检察官发现某些单位存在滥用职权对企业进行行政处罚的现象,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负担,直接影响了企业的正常运行。该院民行科遂在全县重点行政单位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活动,针对活动中发现的相关单位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发出检察建议,均被有关职能单位和执法执纪单位采纳。针对部分国有资产流失现象的出现,该院民行科督促相关单位及时追回存在流失风险的国有资产,对已造成流失的国有资产建议相关单位及时向法院起诉,先后追回已流失的资产300余万元。

  自今年2月份推出“检察权力清单制度”以来,南召县检察院民行科的群众接待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8%,案件线索收集量同比增长5%。目前,申诉人申请的8起案件已进入审查阶段,其中有2起案件已提请南阳市检察院提出抗诉,对涉及的3个职能单位的违法行政处罚行为发出了10余件检察建议。

  南召县检察院检察长孙保平说:“我们推行‘检察权力清单制度’,就是要让老百姓举报找准门、维权走对路,置检察权于群众的监督之下,打造阳光检务,促使干警廉洁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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