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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城区留守儿童遇车祸 法官帮忙拿到75万元赔偿金

A-A+2014年5月22日09:05南阳日报评论

  本报讯(记者郑 磊 通讯员侯祎斌 陈友川)宛城区瓦店镇留守儿童满满(化名),在车祸中失去了左腿。新野法院的法官在一个月中经过十几次的艰难调解,终于在5月17日为这个孩子争取到了75万元的伤残赔偿金。

  2012年11月4日的中午,在宛城区瓦店镇荀营路段,年仅4岁的满满正在路边玩耍。突然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自南向北快速行驶过来,满满连忙往路边跑去但为时已晚,牵引车从满满的下半身碾压过去。司机在撞到人之后急忙刹车并下车查看,孩子已经倒在血泊中昏迷不醒了。后由于抢救及时,满满的命算是保住了,但最终永远失去了左腿。此次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牵引车司机负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后,满满的父母从外地赶了回来。经鉴定满满的伤情构成VI级伤残,需配备假肢。警方查明牵引车司机为黄某,车主为樊某,车辆挂靠于新野县的一家运输公司,车辆购有交强险。事故发生后,车主樊某在满满住院治疗期间,先后垫付了24600元的医疗费用。但孩子今后康复治疗、假肢更换也是一笔不小的费用,到底赔多少钱合适,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一个月前,满满的父母一纸诉状将司机黄某、车主樊某及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

  承办此案的法官宋俊波有着20多年办案经验。他自己也身患疾病,走起路来还要拄拐,自接手这件案子后,他不停往返于双方当事人之间,从法律法规、人道主义等多个方面,苦口婆心地做着双方的解劝工作。一个月连续十几次的调解,保险公司最终一次性赔偿给原告医疗费及假肢安装费用、精神抚慰金等共计75万元,原告不再为此次事故追究各被告的其他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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