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生态环境建设同步行
今年以来,西峡县国土资源局把保护矿山生态环境,打击无证采矿作为工作重点,开展了多次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破坏生态环境案件的矿业整治活动。至目前,累计立案查处无证采矿案件26起,依法取缔无证采矿破坏生态环境案件20起,依法收缴罚没款60.59万元,累计缴存矿山环境恢复与治理保证金642万元,全县矿山生态环境得到了有效改善。
严格执法,依法办案。今年以来,西峡县国土资源局先后出动车辆90余次,出动人员600余人次,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矿业违法行为排查和打击活动。对发现的各类矿业违法行为,坚决依照法定程序依法查处,并及时督促非法采矿户积极履行处罚决定,自觉缴纳罚款并拆除矿山设备、工棚,对10家拒不履行处罚决定、拒不停止非法采矿行为的非法采矿户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坚决予以取缔。
落实巡查,长效监管。建立县、乡、村三级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制度,加强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建立动态巡查台账,明确巡查责任区域、巡查责任人员、巡查路线、巡查频率以及重点巡查区域,对矿业违法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早上报。
部门协作,齐抓共管。对发现的无证采矿案件,在上报县政府的同时,以书面形式函告相关乡镇人民政府以及公安、安监、电力、环保、林业等相关部门,及时采取措施,共同制止矿业违法行为。
联合执法,依法取缔。由分管领导带队,在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及公安、检察、安监、电力等部门的配合下,于6月~7月先后对米坪镇大理岩矿区、二郎坪花岗岩矿区无证采矿行为进行了集中整治。对拒不停止违法采矿行为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集中整治过程中,依法取缔无证矿山12个,封堵矿山公路4公里、拆除扣押矿山机械设备10余件,驱散施工民工80余人,防止非法采矿对当地生态环境的破坏。(通讯员 王强 朱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