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网讯 5月11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报道《河南邓州刘集镇摊派社会抚养费村干部预先垫付》一事,我市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事件调查组,并迅速展开调查处理。
经调查,刘集镇社会抚养费征收由计生办人员与村先排查出应征收对象底数,提出首征计划,经计生办评估修正后,由管理区包村镇干部口头通知各村应征收对象和数额。工作中有村干部代征问题。
调查组在调查走访的过程中发现,刘集镇厚桥村在社会抚养费征收过程中,有的干部怕当落后,有的干部因个别应征对象外出务工,存在着先垫支、后征收的情况。
厚桥村原支书亚俊太2014年因经济问题,经市纪委立案调查,刘集镇纪委行文,亚俊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根据村两委换届选举的相关规定,其不能作为村支书候选人,不是因没有完成社会抚养费征收任务被免职。
调查组认为,出现社会抚养费征收不规范的,主要是由于个别基层干部法制意识淡薄、工作方法简单、主管部门疏于督查。
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邓州市决定,将组织市乡村三级干部认真反思,吸取教训,对全市人口计生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解决存在问题。一是按照有关规定,由纪检、监察部门对相关责任人依纪依规进行严肃处理,绝不姑息。二是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对各乡镇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建立台账责令整改;三是对计生系统干部进行法制培训,增强法制意识,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