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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教育局划出9条“红线” 严禁教师有偿补课

A-A+2015年9月16日08:04南阳 晚报评论

  本报讯(记者 王秀云 通讯员 王炳双)9月15日,市教育局出台了《南阳市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将在职中小学教师是否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作为年度考核、职务评审、岗位聘用、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制。 

  《通知》划出9条“红线”: 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向学生发放一切有偿补课的宣传资料;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与一切有偿补课活动。  

  市教育局对违反《规定》的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学校和县区,要在全市通报批评并追究其负责人的责任。对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下讲并收取补课费的、以及打击报复不参加有偿补课的学生等严重违规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实行“零容忍”,凡发现并查证属实的教师,按照《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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