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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启动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

A-A+2016年1月13日08:25南阳日报评论

  本报讯 据河南日报消息,1月11日,从省教育厅传出喜讯,今年起,我省将启动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通过“越往基层、越是艰苦,地位待遇越高”的良性激励机制,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到乡村学校任教,解决乡村教师短缺问题。

  启动省级免费师范生试点

  自2016年起,将以培养小学全科教师为载体,启动开展省级免费师范生教育制度试点,依托省内高等师范院校进行全科综合培养,对定向培养的学生实行“两免一补”,各县(市)区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内按协议办理事业单位人员录用、编制、工资等手续。

  同时,高校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并到乡村学校任教3年以上(含3年),按我省有关规定可享受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提高乡村教师福利待遇

  各地将全面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县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补助标准。

  同时,各地要依法依规落实乡村教师工资待遇政策,为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要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住房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要通过实施边远艰苦地区乡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工程,切实改善乡村教师住房条件。还要做好乡村教师重大疾病救助工作。

  职称评聘向乡村学校倾斜

  为鼓励乡村教师扎根乡村,我省专业技术中高级岗位设置将向乡村学校倾斜。同时,对基层和农村学校实行职称倾斜政策。对在农村教学第一线连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30年,且当年年底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农村教师,可不受单位结构比例限制,专设职数考核认定和聘任中小学一级教师。

  乡村教师评聘职称(职务)时评价标准在城市标准的基础上适当降低要求,外语成绩(外语教师除外)、发表论文不作刚性要求。城市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教师职称(职务)应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

  编制核定城乡统一标准

  我省将按照城乡统一标准核定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对人口居住分散的农村偏远地区、山区必须保留的学校和教学点,在核定教职工编制时予以倾斜,可按照生师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办法核定,重点解决教师全覆盖问题,确保乡村学校开足开齐国家规定课程。

  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长期使用临聘人员,严禁任何部门和单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占用或变相占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

  通过多项优惠举措的落实,到2020年,努力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甘于奉献、扎根乡村的教师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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