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见习记者 徐晴 通讯员 王丙双)5月30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我省将对在乡村学校从教30年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该证书是由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以两部名义联合颁发,也就是说,这是一个国家级的荣誉证。
为提升乡村教师职业荣誉感,宣传乡村教师坚守岗位、默默奉献的崇高精神,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乡村教师的浓厚氛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至2020年)的通知》部署,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自2016年起,组织开展“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以下简称荣誉证书)颁发工作。
据悉,凡在县以下(不含县城所在地)乡镇和村庄学校任教年限累计满30年的正式在编教师,在岗和离退休教师均纳入颁发范围,2015年12月31日前已去世的不再颁发。在乡村学校教学一线任教满30年的学校管理干部,符合条件的也纳入颁发范围。荣誉证书分批次颁发,颁发顺序根据乡村教师任教年限的长短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