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高考在即,高招涉及广大考生和家庭切身利益,关系教育公平和社会稳定,中央、省、市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十分关注。为使广大考生和社会各界了解今年高招政策,6月3日,记者采访了市教育部门有关负责同志。
问:请介绍一下今年我市高考的基本情况。
答:我市高招共报名58362人,其中参加全国统考普通类考生报名51141人,参加全省统考的对口生报名4053人,参加全省统考的专升本考生报名3168人。经4月份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录取后,实际参加统考考生49600人,其中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44779人,全省统考对口升学考生1653人,专升本考生3168人。全市设14个考区,44个考点,1717个考场。
问:与往年相比,今年的高招政策有哪些新变化?
答:今年,我省面向农村学生实施三项“专项计划”,包括: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即国家专项计划)、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专项计划(即高校专项计划)、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即地方专项计划)。
三项招生计划均有增加,其中,国家专项计划在全国的整体招生规模要提高到6万人;高校专项计划不少于学校本科招生规模的2%;地方专项计划招生规模不少于本校本科一批招生计划的3%。
问:在志愿填报上,我省有哪些新规定?
答:今年我省扩大了平行志愿实施范围。本科三批和高职高专批将与本科一批、二批一样实行平行志愿,考生可以填报1~6个高校志愿,1~5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
提前批、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本科批和专科提前批仍为顺序志愿加平行志愿。第一志愿可以填报1个高校志愿、1~5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第二志愿为平行志愿,可以填报1~4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志愿可以填报1~5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
今年我省考生志愿从七个批次调整为八个批次,首次增设专科提前批(士官直招、航海等有特殊要求的专科)。
问:在高招录取方面,与往年比有什么不同?
答:录取批次随志愿设置情况相应增加,依次为提前批、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一批、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专科提前批和高职高专批等八个批次。其中,士官直招、航海类、免费全科师范定向、空中乘务等有特殊要求的专科专业参加专科提前批录取。
往年,对于专科层次录取后不报到缺额较大的专科院校,省招办一般会在9月中旬统一安排一次补录,通过征集志愿方式,让考生多一次上专科的机会。
今年我省规定,高招录取工作结束后,我省本、专科层次招生均不组织补录。但是专科批次征集志愿时间将适当延长,请考生一定要把握住机会。
按照规定,今年考生普通高考外语听力成绩作为单列的一项成绩在投档时提供给高校参考。在平行志愿投档中,考生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考生语文、数学、外语听力成绩进行排序。也就是说,听力成绩将影响最终的录取结果。
考生成绩公布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凭准考证到市、县招办指定地点领取本人的高考成绩证书,也可在省招生办公布的网站上查询本人的成绩。
问:高招志愿具体填报时间如何规定?
答:考生志愿在网上填报,分三次进行:
第一次在6月25日~6月28日,填报提前批、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和专升本志愿;艺术本科A段、B段和艺术专科志愿;体育本科和体育专科志愿。
第二次在7月2日~7月6日,填报本科一批、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二批和对口招生本专科志愿。
第三次在7月8日~7月12日,填报本科三批、专科提前批和高职高专批志愿。
问:今年我市对高考工作有什么要求?
答:今年我市对高考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做到“四无”、实现“四个不发生”,就是要做到考场无作弊器材带入、无替考“枪手”混入、无涉考信息传入、无考务差错发生,努力实现不发生失泄密事件、不发生严重舞弊事件、不发生组考群体性事件、不发生媒体负面炒作事件的目标。实现四个确保:确保统考考试工作正常、有序、顺利进行;确保保密工作万无一失;确保不发生法人舞弊,大面积集体舞弊,严防考生利用现代化通信工具舞弊;确保所有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人身安全,不发生食物中毒、交通事故等严重人身伤亡事件。
问:对于高考作弊等行为,今年将如何处理?
答:今年,将加大高考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凡存在组织作弊、出售或提供作弊器材、试题、答案、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涉嫌作弊犯罪行为,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追究法律责任。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已于2015年11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明确将包括高考在内的国家考试作弊行为列入刑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六)》,对适用刑法的部分罪名进行了补充或修改,其中新增的20个罪名中包括: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代替考试罪。
参与组织高考作弊可处七年有期徒刑。具体内容是:
1.《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刑法(修正案九)》不仅规定考试作弊行为本身要受到刑罚处罚,还将组织作弊、帮助作弊、出售或提供试题和答案等行为入刑,这意味着只要为作弊者提供帮助,都将构成犯罪,并且对此类犯罪行为最高可判处七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与过去的行政处罚相比更加严厉。这传递出一个明确信号:考试作弊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国家将用最严厉的制裁措施——刑罚来予以惩处。
2.2016年高考舞弊处理原则:
根据教育部33号令
①对作弊考生,取消其各科成绩,并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高考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②在校学生、在职教师参与作弊的,通报其所在学校进行严肃处理,并开除学籍或者予以解聘。
③考试工作人员参与作弊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并调离考试工作岗位;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①组织作弊的、提供作弊器材或其他帮助的,提供高考试题和答案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②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问:您对考生和家长有什么寄语?
答:诚信考试光荣,违规作弊可耻。希望广大考生通过笃学和诚信书写未来,切勿因高考舞弊让人生背负污点。广大高校在校生和高二学生要珍惜自己的前程,抵制利益诱惑,拒绝充当“枪手”,绝不要因做违法犯罪之事而受到刑事处罚,追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