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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县一初二学生课间外出溺水身亡

A-A+2016年7月5日10:14映象网评论

高某生前就读的学校高某生前就读的学校

  映象网洛阳讯(徐孟国 王一民)6月27日下午,嵩县德亭镇初级中学8.7班学生高某上完第一节课后和同学外出,后被发现在20公里外的德亭乡福泉寺水库溺水身亡。

  高某,今年15岁,嵩县德亭镇初级中学8.7班学生,家住洛阳市嵩县德亭镇大王沟村。高某的父亲高见彬告诉记者:当天下午放学后,他左等右等不见孩子回来,心里很是着急。傍晚7点左右他听村里人说德亭乡福泉寺水库有学生人落水,便急忙跑到学校询问儿子的班主任自己的孩子是否在学校。班主任李某告诉他高某下午来学校了,上完第一节课后不知道去哪里了。

  随后,高见彬急忙赶到位于德亭镇的福泉寺水库。当地村民告诉他,下午有十多个学生在水库边洗澡。高见彬和家人四处寻找,晚7:40在水库边找到了孩子的衣服和鞋子,凌晨12:00左右将孩子尸体从水库中打捞上来 ,高某已经没有生命迹象。

  7月3日11时左右,嵩县教育局有关人员、嵩县德亭镇初级中学代表、德亭镇大王沟村委代表及死者家属在嵩县移委宾馆就高某死亡问题进行磋商。

  嵩县教育局的法律顾问张某坦言:学校已为在校的学生购买了人身保险,应有保险公司赔偿,学校只是协助保险公司来做好理赔工作。

  死者家属问该法律顾问:“嵩县教育系统出事,是不是都以保险公司赔付为准?难道嵩县德亭镇初级中学就没有责任吗?”。

  该法律顾问说学校的责任也是以保险公司赔付为基础。

  在采访中,记者从嵩县德亭镇初级中学部分学生家长处了解到,该校老师每节课前都会对学生进行点名,核查学生人数。但是,高某第二节课缺课后,该校8.7班的班主任并没有通知高某的家长。

  在7月3日的磋商会上,死者家属问该校副校长朱某:“6月27日下午8.7班第二节课为啥没点名?”

  嵩县德亭镇初级中学的朱副校长回答说,有没有点名他不清楚。当天第一节课后,高某第一次外出时曾被门卫拦下,至于后来怎么出的校门,他也不是很清楚。”

  据悉,针对嵩县德亭镇初级中学高某溺水身亡一事,嵩县相关部门已经开过协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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