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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内乡法院首例为聋哑人聘请翻译(组图)

A-A+2014年8月17日08:32河南经济报评论

内乡法院首例为聋哑人聘请翻译内乡法院首例为聋哑人聘请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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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经济报记者 张治中 通讯员 冯云虎 杨锋)8月14日,南阳市内乡县人民法院巡回审判庭,在该县师岗镇一家养老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普通的民事侵权案件,诉辩双方在法庭上互不相让。但与以往不同的是,原告席上多了两个“指手画脚”的人,这便是聋哑人原告李某及该院免费专门为其聘请的手语翻译人员。

  原来原告李某在一起事故中,造成手指伤残,通过村组调解未果,遂来到法院起诉,请求判决被告张某赔偿损失。考虑到原告人系聋哑人,为充分保障聋哑人能正确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确保案件审理的客观公正。法院专门聘请了该县特殊教育学校的手语教师在开庭时为原告提供同步手语翻译。通过翻译人员的翻译,原告表示理解审判人员的问话及被告的发言,并用手语比划回答问题以及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要求。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庭审,法庭有条不紊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及当事人最后陈述。在法庭调解过程中,由于原、被告双方调解意见差距很大,无法达成调解协议,审判长遂宣布本案定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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