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裴涛)日前,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3月1日8时至4月1日8时,全市110报警服务台共接报警电话171515次(日均5533次),有效警情21286起。其中,刑事类警情较上月上升15.55%;治安类警情较上月下降19.25%;交通事故较上月下降33.72%;群众求助较上月下降12.84%。 在有效警情中,共接求助类警情4213起,其中纠纷1215起,寻人及迷路人员384起,路倒及醉酒求助317起,寻物290起,噪音扰民139起,其他1868起。
“两抢”(抢劫、抢夺)案件19起,占侵财类案件接报总数的1.60%,与上月持平。抢劫案件中,18时33分1起,20时至23时2起,凌晨2时至5时2起;抢夺案件中,8时14分1起,13时至20时5起,20时至23时5起,0时至1时3起。
盗窃类警情中各类盗窃警情环比均有所上升,其中盗窃非机动车及盗窃车内财物案件发案较突出。本月盗窃非机动车案件有所上升,盗窃非机动车案件占盗窃案件接报总数的24.84%,较上月上升45.96%。
作案地点:主要发生在无人看管的小区、开放式居民住宅楼下、商场、超市、单位、网吧门口、偏僻街巷等地。
警方提醒:本月天气回暖,人们的户外活动增多,而大多数群众防范意识差,随意将电动车停放于无人看管场所。此类案件作案手段简单,所以将会持续多发。
建议市民尽量把车辆放到停车棚或有人看管的停车点,骑车外出时最好用加装的锁把车与某固定物锁在一起,在车辆显眼位置做上难以抹去的记号,既便于自己识别,又使盗销电动车的犯罪分子有所顾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