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吕文杰
唐河县法院昝岗法庭,一个仅由3名法官、两名书记员组成的基层法庭,地处豫鄂两省交界,负责为昝岗、上屯、马振抚、祁仪4个乡镇的37万群众解决纠纷、维护法律秩序……
庭里最年长的一名法官已在这里坚守了31个春秋,最短的也已经9年。可以说,他们把最美好的青春年华都奉献给了这片土地。
案结事了
法庭一年调撤305件案
“这次来,我们是想把银行账户解冻,还想感谢法庭调解我们夫妻和好。”5月6日上午9点,昝岗乡枣林屯的一位女性村民来到法庭办理手续。
两个月前,这位女村民起诉离婚,昝岗法庭考虑他们是因为男方长期在外打工,缺少交流造成的,感情并没有出现太大裂痕,因此劝双方不要意气用事。女方听从了法院调解,和男方进行了沟通,最终两人决定不离婚了。
“如果当时不是法庭帮助我们调解,我们可能就真离了,现在想和好是不可能了。”这位女村民说。
“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16个字用毛笔写成,悬挂在昝岗法庭庭长刘永晓办公室里。
刘永晓解释这几个字说:“9年前我在司法局工作,擅长的就是调解。在农村的纠纷案件,先下判决书,让当事人知道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然后再做调解,效果往往比直接判决或者直接调解都要好。”
2013年至今,法庭借助立案预登记制度巧妙化解各类纠纷,2013年结案250起,其中调撤208起;2014年结案342起,调撤305起。所结案件全部案结事了,后续没有发生一起恶性上访事件。
漫漫山路
老法官走了31个春秋
“王进鹏是昝岗人,陈中波是祁仪人,刘嘉相是马振抚人。谁的乡镇来了当事人,谁就负责接待。”刘永晓说,昝岗法庭的几名法官恰好都来自辖区的乡镇,有“老乡”的身份,便于中间调解案件。
在昝岗法庭,年龄最大的法官陈中波从1984年起就已经在这里工作了。他所分包的祁仪乡属浅山丘陵地带,素有“一平三山六丘陵”之称。从徒步走访,到骑自行车,这条山路,老陈已经走了31个春秋。如今,每次路过老家,他仍然不忘记顺路去回访一下他办理过案件的当事人。
采访当天,陈中波再次到祁仪乡郭老汉家中回访。去年,郭老汉的二儿子拒不赡养二老,陈中波帮两位老人立案,并申请免交诉讼费用。调查中,陈中波了解到二儿子不赡养老人的原因是二儿媳妇张某与婆婆不和,就把调解的重点放在了张某身上。反复与其沟通,最终做通了张某的工作,郭家三兄弟约定均摊父母生活、医疗费用。
“现在老二养活我了。”回访时,郭老汉一个劲儿地感谢陈中波对他的帮助。
预先登记
帮助移民解决劳务纠纷
昝岗法庭独有的位置,也赋予法庭更多的责任。
辖区双庙移民新村的村民初到唐河后,与当地一服装加工厂签订了劳务合同。但是由于合同履行产生纠纷,2012年4月,移民新村村民范书合、刘景伟来到法庭,立案解决其与唐河县鑫泰服饰有限公司服装加工合同纠纷,要求解除合同,鑫泰公司返还押金3万元,并赔偿损失10万元。
经了解,纠纷双方原本是抱着帮助移民解决就业问题,增加经济收入的目的建立的合作关系,有一定信任基础,发生纠纷的原因主要是双方在遇到分歧时未能有效沟通,最终导致矛盾的激化。
收下诉状的同时,庭长刘永晓决定先不正式立案,对此案进行立案预登记。和庭里其他几位同志综合分析后,一致决定,该案由法庭主导,邀请昝岗乡的社会法官和移民村的干部、工商界代表一起,共同调解。经过几轮思想工作,纠纷双方的态度终于有所缓和,调解意见的差距也越来越小。最终,鑫泰服饰有限公司返还范书合、刘景伟押金3万元。
移民范书合感慨地说:“我们原以为我们的官司要缴纳诉讼费,再经过几个月的审理,才能结案,没想到刚反映到法院,这么快就解决了,经过亲身经历才明白,立案预登记就是方便老百姓解决纠纷。”
最终这起案件受到省高院的好评,认为这是利用立案预登记制度调解成功的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