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河南|新闻|城市|鲜城|旅游|婚嫁|汽车|体彩|教育|健康|财经
南阳

新浪河南>南阳>法治>正文

南阳巡回审判典型案例:三只“黄鼠狼”偷鸡百余只

2017年09月14日 16:11 政府网站  评论(人参与

  2016年11月3日上午,大雾笼罩着大地。河南省淅川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利用巡回审判的形式,在该县上集镇槐树洼村公开审理一起涉嫌入户盗窃犯罪案件。3名被告人趁着夜深人静,翻墙进入11户人家院内偷走鸡子103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至9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至2000元。

  偷11户人家103只鸡

  当日上午9时许,淅川县法院刑一庭的法官们来到槐树洼,开始布置巡回审判法庭。他们要在这里公开审理一起入户盗窃案,同时邀请周边的群众旁听,用“以案说法”的形式,为村民进行普法宣传。

  偷鸡摸狗向来是村民们最为深恶痛绝的事!今年三四月份,该县马蹬镇、上集镇11户人家的103只鸡子被偷,引起了很大轰动,村民们无不咬牙切齿,同时对自己家的家禽家畜小心看管。如今听说偷鸡贼已被抓住,村民们个个拍手称快!听说今天法院要在槐树洼村审判偷鸡贼,村民们便从四面八方赶来旁听,不仅有槐树洼村和附近的村民们,就连邻近西峡县回车镇几个村子的部分村民听说后,也翻山越岭赶了过来。

  当庭被判刑并处罚金

  审查查明,2016年3月9日深夜,淅川县上集镇村民李某国、李某民预谋后驾驶两轮摩托车来到该县马蹬镇孙庄村,趁村民刘某、孟某等3户人家熟睡之际,翻墙进入院内,把笼中的32只鸡子偷走。3月18日凌晨,李某国、李某民、李某宾一起潜入马蹬镇黄庄村,将常某、任某等7户人家的56只鸡子偷走。4月5日夜,李某国、李某民、李某宾翻墙进入上集镇周园村周某家院内,偷走15只鸡子。后经淅川县物价部门鉴定,该103只鸡子价值4296元。

  警方接到案情,马上展开调查。4月23日,民警将李某国抓获。迫于压力,7月28日,李某民、李某宾到公安机关投案。

  庭审中,公诉方陈述了对李某国、李某民、李某宾的公诉意见、事实及理由,要求法院以盗窃罪追究三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其中李某国、李某民为累犯,应从重处罚。

  庭审现场,审判长、刑庭庭长刘建春威严而不失细致地仔细询问了三名被告人的作案手法、销赃手段、分赃方法等情况,结合公诉书所指控的犯罪事实,被告人的认罪态度等各项情形,因该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最终合议庭合议后当庭宣判:以盗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李某国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被告人李某民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被告人李某宾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三名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伏法。

  西峡县回车镇党子岭村70多岁的王先生旁听后说:“3名被告人年纪轻轻的,就是出门干小工,一天也能挣一百多块钱,可偏偏不务正业,干这些偷鸡摸狗的事,太可恨了!”

  “这个案子审得好,小偷太惹人恨了!今年春天咱们这里一个70多岁的老哥,好不容易喂了一只羊,去地里刨了一会儿红薯,回来时羊被偷跑啦。”村民张女士说,“更可气的是还有小偷在猪圈墙上写着‘你喂猪我发财,养成明年我再来’。真是太猖狂了!”

  现场进行普法教育

  “今天,选取这例盗窃案件到上集镇槐树洼村广场公开巡回审判,一方面体现人民法院的公开审判要走到群众当中去,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法院审判案件时的一些实况,学会一些法律知识;另一方面针对此案的特殊性,在严惩犯罪分子、起到教育引导作用的同时,提醒广大群众对一些犯罪行为提高警惕,严加防范,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闭庭后,审判长刘建春面对群众当场进行以案说法,宣传有关法律知识,使参加旁听的300余名村民群众深受教育。

  刘建春还表示,下一步,淅川县人民法院还将针对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案件,加大巡回开庭力度,让广大群众在学法、知法中做到遵纪守法,正确用法,依法维权。

  点评

  鸡鸭猪狗等家禽家畜与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偷鸡摸狗一向是老百姓最深恶痛绝的事情。本案作为入户盗窃犯罪,盗窃物品又是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家养禽畜,其审理的意义不仅是为了惩罚犯罪,更重要的是通过现场巡回开庭,向群众普及遵纪守法的重要性,不要对犯罪行为存在侥幸心理,偷鸡摸狗并非小事,不要试图触犯法律。同时,到农村巡回开庭审理此案,也有助于提高百姓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醒他们注意看管好自身财物和家养禽畜,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点评人简介

  汪新法,男,出生于1957年11月,中共党员,1986年3月选调至河南省淅川县法院荆紫关法庭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现担任淅川县法院荆紫关法庭审判员,2012年,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个人二等功一次;2013年,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十大感动当事人法官”; 2014年被评为“全省十大调解之星”;2015年6月入围 “中国好人榜”6月榜单;2016年2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并于同月被南阳市委、市政府授予“全市十佳政法干警”称号;2017年2月被评为“南阳市第十五届(2016)十大新闻人物”。

  来源:天平南阳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通行证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17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