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李德坡 渠保营)近日,市检察院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贯彻实施高检院关于《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为契机,对全市各县区检察院财务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全面提高对《办法》的理解力执行力。
按照培训计划,市检察院计财处聘请具有注册会计师职称的专业人员进行授课。授课内容与财政部修订印发的《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相关制度结合起来,对《办法》中预算管理、收入、支出管理、资产、负债管理、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内部控制等内容进行了系统的讲解,特别是对检察业务费开支范围进行重点解读。通过培训,提高了财务人员依法理财、民主理财、科学理财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不断强化经费科学管理水平,切实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和检务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