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企业将计入不良记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日前,市住建委加大检查密度和处罚力度,加强对中心城区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的管理,以改善城市环境和大气质量。
日前市住建委下发了有关通知,要求出工地车辆的轮胎、车体必须经高压水冲洗干净后方可上路。中心城区施工现场必须采用预拌混凝土,严禁现场搅拌。各类施工时间应严格控制在早600至晚1000。在上述时间之外确需施工的,施工单位应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制订防噪音措施,报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确认。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一次现场施工扬尘污染严重,约谈项目相关负责人,予以警告。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导致现场扬尘污染严重的,给予企业通报批评处理,本地企业负责人和安全机构负责人“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延期为不合格,外地企业1年内停办企业进宛登记备案;发现两次现场施工扬尘污染严重或受到相关部门、媒体曝光处理的,本地企业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建议省住建厅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重新审查安全生产条件,外地企业两年内不得进入我市建筑市场。涉及房地产开发企业,由房地产开发管理部门约谈企业相关负责人予以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取消年度评先资格,资质动态考核予以重点审查。
(记者 田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