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长效机制 推进作风转变
8月12日,我市召开“三亮三评”工作动员会,提出在市直单位开展以“亮个人身份、亮岗位职责、亮单位承诺”和“评议领导班子、评议机关科室(下属单位)、评议服务窗口”为主要内容的“三亮三评”工作。现将会议精神解读如下:
认识重要意义
“三亮三评”是我市基层党员干部在教育实践活动中的创新之举,是坚持问题导向、推动整改的重要措施,是依法行政、接受群众监督的有效方法,是推动市直单位转作风、强服务、提效能的积极探索。开展“三亮三评”工作,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回应群众诉求的迫切需求,是推动南阳科学发展、实现绿色崛起的必然要求。通过“亮”和“评”,树牢群众观念,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能,更好地为群众服务、为企业服务、为基层服务。
通过开展“三亮三评”工作,坚持弘扬正能量,充分发挥党组(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单位工作人员的宗旨意识、责任意识,有效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为官不为”、“中梗阻”、联系和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等突出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明确主要内容
“三亮”:
一亮个人身份,强化责任意识。市直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实行“挂牌上岗”,机关科室摆放桌牌,窗口部门工作人员佩戴胸牌并摆放桌牌。内容包括:单位工作人员的照片、姓名、政治面貌、职务和联系方式(办公电话、手机)、监督举报电话(单位纪检组、监察室电话)。把单位工作人员的言行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增强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亮岗位职责,公开办事程序。机关科室和服务窗口推行“岗位职责公开”,在办公场所显著位置和单位网站首页设置便民服务指南。内容包括:科室位置、工作业务、岗位职责、办事程序及办理时限要求、科室负责人及联系方式、岗位责任人及联系方式等。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尽心尽职尽力服务好人民群众。
三亮单位承诺,保障群众权益。市直单位推行“单位承诺公开”,在办公区域显著位置和单位网站首页设置单位承诺公开栏。内容包括:单位主要职能、领导分工、工作流程及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过错追究制、投诉问责制等。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督机制,对单位中层及一般人员的监督举报,由本单位纪检组、监察室负责受理;对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举报,由市“一改双优”督查检查室负责受理。公开监督电话,让群众明白办事、放心办事。
在亮职责、亮承诺时,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及省政府有关审批权力下放的通知要求,注明政策依据,尤其对审批程序、收费标准、办理时限等,要严格执行新规定。
“三评”:
一评领导班子,提升行政效能。班子是一个单位一个部门的领导核心,班子的领导能力、工作作风直接代表着市委、市政府的形象,体现着市直单位的工作作风。通过对各单位领导班子作风的民主评议,解决“为官不为”问题,推动市直机关行政效能提升。评议每半年集中组织一次,分层次进行:一是服务对象评议市直各单位工作作风。二是社会评议,包括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评议市直各单位整体工作作风。“电视问政”、“行风热线”及“一改双优”办、市纪委监察局等作风建设监控部门掌握的情况,也作为社会评议的重要内容。三是市直单位之间互评。“三亮三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单位的动态监督考评情况也作为对领导班子评议的重要内容。评议作为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年度述职、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单位年度综合考核工作。
二评机关科室(下属单位),提升行政执行力。机关各科室和下属单位是各项工作的具体执行者,直接代表着市直单位的形象。通过评议机关科室(下属单位),吃透上级精神、弄清群众诉求,着力解决“中梗阻”问题。评议由各市直单位具体负责,把评议科室(下属单位)与评议个人有机结合,每季度组织一次。评议由单位班子成员、全体职工和下属单位代表、服务对象代表参加,各科室排出名次(不得出现多科室名次并列情况)。要制定具体的奖惩措施,表扬先进,鞭策后进。坚持“季度评议、半年汇总、年终总评”。市直单位评议科室组织开展情况作为对各单位领导班子总体评议的依据之一。
三评服务窗口,提升服务水平。服务窗口直接面对广大群众,是市直单位党员干部形象的集中展现点,代表着派出单位的形象。评议工作由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负责,以为民、便民、利民为主要原则,重点解决联系和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要科学制定评议方案,每月组织一次评议,充分利用电子服务评价器等多种手段,广泛征求服务对象意见。评议结果作为对派出单位领导班子总体评议的依据之一。
落实具体要求
提高认识,端正态度,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各市直单位党组(党委)是开展“三亮三评”工作的责任主体,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要把这项工作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立整立改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与群众评党员、党员评支部、支部评党组(党委)有机结合起来,认真履职尽责,抓好组织实施。各单位机关科室(下属单位)、服务窗口的评议结果要及时报市“三亮三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扎实推进,注重实效。各市直单位党组(党委)要在求真务实上下功夫,结合单位工作实际,科学制定实施办法,细化量化评议标准,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做到情况明、责任清、工作实。“三亮”工作于9月20日前完成,做到身份准确规范,职责简约明了,承诺明晰易行。市“三亮三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督促指导,年底进行综合评议和综合排序。
强化督查。市“三亮三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三亮三评”工作进行常态化指导督查,重点检查工作落实是否到位、整改是否彻底、群众是否满意。对工作开展好、整改效果明显、群众满意度高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敷衍应付走过场、群众意见大且不能及时整改的单位,要采取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纪律处分、组织调整等问责措施。对评议工作中涌现出的作风务实、勤政清廉、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要大力宣传表彰,作为提拔重用的重要参考;对评议工作中故意拉票或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取消年度评先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予以党纪政纪处分。
严格奖惩。三类部门机构评议排位分别名列前10%的单位,由市委、市政府进行通报表彰;倒数后两名的,通报批评并责令单位党组(党委)限期整改、班子成员认领相关责任,年度考核时单位领导班子不得定为好等次,主要领导和相关领导不得定为优秀等次;最后一名的,对单位党组(党委)要进行黄牌警告(警告期一年);连续两年排名倒数第一的单位,党组(党委)主要领导和相关班子成员要进行必要调整。将中央及省直属驻宛单位领导班子评议结果反馈给其上级主管部门党组(党委),同时提出奖惩意见建议。
各市直单位党组(党委)要组织好系统内下属单位、科室和窗口部位的督查、评议工作。把工作作风优劣作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调整使用的重要依据,对工作作风存在严重问题的科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中不得评为称职以上等次;问题突出的,要依据《公务员法》及有关党纪政纪做出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