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高政府效能,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①抓紧出台《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县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指导意见》。
责任领导:原永胜
责任单位:市编办
②按照中央、省政策继续调整、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力争12月底前彻底取消“前店后厂”和“两头办理”审批服务方式。
责任领导:原永胜
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③对职能部门落实涉企检查备案和“企业宁静日”等制度进行抽查核实,建立涉企收费清单管理制度。严查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政令不通和效能低下、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事件,对相关人员实施责任追究。
责任领导:原永胜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
④逐步实施“先照后证”改革,9月底前启动。改革企业年检制为企业年报公示制,10月份启动。
责任领导:摆向阳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
⑤强化政府内网应用,推进办公自动化。10月底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直部门完成本单位政府内网网站平台建设;2015年1-3月,全市政府协同办公系统试运行,6月全面推行。
责任领导:原永胜
责任单位: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
2.积极推进农运会遗留问题的解决。
督促市财政局、审计局、规划局、国土局、住建委、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宛城区等相关单位高效协同,加快拆迁安置、落实用地、场馆决算、审计等农运会遗留问题解决进程。
①9月底前,完成体育场、水上运动中心决算、审计任务;10月底前,完成综合训练馆、游泳馆决算、审计任务;2015年6月底前完成新闻中心工程决算、审计任务。积极筹措资金,尽快完成农运会场馆“以奖代补”资金拨付;按期拨付农运会工程遗留款。
责任领导:田向和
责任单位:市审计局、市财政局
②10月底前完成农运会场馆区域涉迁群众生产生活用地的征收移交工作、卧龙区七里园乡大屯村农运会涉迁群众生产生活用地的落实工作。
责任领导:田向和
责任单位: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卧龙区政府,相关市直单位做好配合
③12月底前完成60万m2的安置房建设任务。
责任领导:田向和
责任单位:宛城区政府
3.加快推进内河治理。
强力推进温凉河沿线房屋征收,加快沿河涉迁居民安置房建设。实施温凉河河道治理工程。10月底前基本完成温凉河沿河红线内房屋征收工作;12月底前完成温凉河截污工程,以及河道综合整治、景观坝、桥梁、生态景观的设计和施工招投标等前期工作全面启动建设;2015年年初实施滨水商业街和景观绿化工程3月底前完成基础工程。筹备汉城河、十二里河、三里河综合开发工程。12月底前,完成《景观与建筑概念性规划方案》;完成房屋征收数据普查完善征收前置手续准备启动房屋征收;完成项目立项、融资、可研、环评、初设等前期工作2015年启动综合开发。梅溪河、护城河2015年底完成前期手续,2016年启动实施。
责任领导:郑茂杰、朱海军
责任单位:市中心城区内河水系综合开发工程指挥部
4.解决全市教育资源不均衡问题。
今年中心城区新建、改扩建13所中小学校,其中新建学校有实质性进展;加快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2015年全市60%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达到省定办学标准;加强教师培训,积极补进教师,各县区每年招聘教师数量不低于当年教师自然减员数;积极筹备并启动实施学前教育二期行动计划,扩大公办幼儿园覆盖面,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幼儿园;推广西峡等地教学改革经验,带动全市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
责任领导:刘树华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5.做好保护“母亲河”工作。
抓好保护区内取缔网箱养鱼、拆除拦汊土坝、清理整治排污口,取缔非法餐饮、畜禽养殖,取缔污染企业等工作,2015年底全面完成整治任务。做好遗留任务的督查落实,对瞒报、漏报、规定时限内未完成任务的依法依纪追责。争取10月份印发《关于加强白河水生态环境保护长效管理工作的意见》并组织实施。2014年底,初步建立白河水生态环境保护的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
责任领导:张生起
责任单位:市保护“母亲河”行动分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