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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将定期曝光欠薪单位名单

A-A+2014年1月18日08:59郑州晚报评论

  昨天,省高院与省人社厅、省住建厅、省总工会联合出台的《关于加强协调联动共同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中,四部门将形成维权合力,“无缝对接”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即日起全省开始实施。 郑州晚报记者 鲁燕

  相关部门将对农民工集中的用人单位工资发放情况重点监控,定期或不定期向社会公布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名单。对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将依法及时调查,并作出行政处理或处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法院将优先立案、优先审查、优先执行,并将开辟“绿色通道”,对农民工讨薪采取当日立案、假日立案、电话预约 立案和上门立案等措施;对经济困难的农民工,要依法减、缓、免交诉讼费用,确保农民工打得起官司;对举证能力弱的农民工当事人,法院将主动调查取证,确保 有理的农民工打得赢官司。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依法管理和使用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确保保障金制度有效运转。

  对存在严重拖欠工资行为的企业,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对其进行曝光,并在市场准入、招投标资格等方面予以限制,提高企业失信成本。

  工会组织也将及时为农民工提供必要的法律咨询、代拟仲裁申请书或起诉状等法律援助。

  此外,各部门还将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和信箱,认真受理农民工举报投诉并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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