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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召男子酗酒赌博坐监 女方两诉离婚获准

A-A+2014年4月26日08:04新华网评论

  据南召县法院消息:一被告人只因酗酒、赌博不思正干,导致触犯法律进了监牢。被告服刑期间,女方诉讼提出离婚未获准许。被告出狱后,双方仍互无来往,夫妻感情确已破裂。4月24日,河南省南阳市南召县法院依法判决准予原告王某与被告程某离婚;未成年儿子程小宝随原告王某生活,被告程某从该判决生效的次月起每月支付程小宝抚养费200元至程小宝年满十八周岁止, 2014年12月31日前付清本年度的子女抚养费,以后每年1月31日前付清当年的抚养费。

  原、被告1999年1月6日登记结婚,2006年12月18日原告生育儿子程小宝。2012年12月26日原告曾提起离婚诉讼,2013年4月24日南召县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不准原、被告离婚。2013年6月20日南召县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以程某犯盗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被告服刑期间,儿子程小宝随原告生活。法庭判决原、被告不准离婚后,双方未能和好。现原告诉称,被告酗酒、赌博、殴打原告,双方常生气,2012年6月分居,儿子程小宝一直随原告生活。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再次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形成该案诉讼。

  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虽结婚多年,并有子女,但在共同生活期间发生矛盾,原告起诉离婚,在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未能和好,现原告再次起诉离婚,可视为原、被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故原告的离婚请求,予以支持。原、被告未成年儿子程小宝随原告生活对其成长较为有利,可继续随原告生活,被告承担相应的抚养费。被告关于夫妻感情未达到离婚程度的辩解,不予采纳。该案经调解不能达成协议,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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