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秀云)8月10日,记者从市农业局获悉,从即日起至11月15日,凡在南阳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的企事业单位、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进行有机产品、绿色食品认证的,均可申报有机产品绿色食品认证奖励。获得绿色食品认证,每个产品奖励2万元;获得有机产品认证,每个产品奖励3万元。
本报讯(记者王秀云)8月10日,记者从市农业局获悉,从即日起至11月15日,凡在南阳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的企事业单位、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进行有机产品、绿色食品认证的,均可申报有机产品绿色食品认证奖励。获得绿色食品认证,每个产品奖励2万元;获得有机产品认证,每个产品奖励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