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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工商局:网购须先看“红盾标识”

A-A+2014年8月15日08:19南阳 晚报评论

  网购消费券 竟然不能用

  本报讯(记者王 锐 通讯员王 刚)网购一张200元的消费券,消费时却被告知无法使用,工商介入调查发现该网站已经关闭。昨日,记者从市工商局专业分局获悉,这是近日工商网监部门接到的第4起类似投诉。

    据了解,近日,黑龙江哈尔滨市一名消费者向我市工商网监大队投诉称,他通过我市金福团购网购买沈阳市方特欢乐世界消费券共200元,并通过支付宝将款支付到了该团购网个人账户,但当他拿支付码去消费时,却被告知该团购网与沈阳方特欢乐世界无消费协议,不能使用。网监大队根据消费者提供的网址进行网上查找,发现网站已经关闭,又依据消费者提供的网站经营地址进行实地调查,也未发现该单位。截至目前,这已是该大队接到的第四起类似投诉。

    对此,工商人员提醒,网上消费时,一定要慎重查看网站首页是否有“工商网监红盾标识”,点击该标识即链接出该网站经营者信息和网站信息。“工商网监红盾标识”是经工商部门审查通过河南省“诚交网”公告后确认其网站真实性的专用标识。出现消费纠纷时,消费者可根据“红盾标识”显示信息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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