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记者 张亮 法制网通讯员 李拥军
河南省南阳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的办公地点很低调,两间门面房被周围的商业繁华所掩盖。但它诞生十年来所交出的成绩单却不由不令人敬佩——
十年来,共接受医疗咨询2000余人次,评理释法化解1000余件,立案调解723件,调结719件,调成率占99.5%,涉及死亡433件,重大纠纷421件,患方共要求赔偿1.3亿元,实际共赔偿的(含减免医疗费)3200余万元。
提起医调委,南阳市司法局长李恒德如数家珍。最为让李恒德自豪的是,九成以上调解案件当即兑现,个别延期的大都是因为银行转账、办理手续等情况。未有一例双方反悔,也未有一例申请强制执行。
做到这个成绩并不容易。南阳市医调委主任魏栓说,这既体现了调解员的调解水平,也体现了他们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成立10年来,医调委先后聘任了105名卫生、医疗、政法机关等方面的专家学者担任调解员。
刘振武是一个老公安,而王喜全退休前则在法院工作。退休后两人都被聘为医调委调解员。但是面对吵闹的医患双方,二人也曾困惑过。
“一开始,他们俩最大的问题就是角色转换不及时,还像过去对待犯罪嫌疑人一样审问别人。”魏栓笑着说。
当然,这种情况很快便扭转过来。“医患双方之所以信任医调委,就在于它是客观不偏不倚的客观第三方。”刘振武说。
2010年,南阳市某医院接生的15名婴儿集体出现了白内障病状。家长怀疑与医院的诊疗不当有关,要求医院给个说法。院方拒绝承担责任。矛盾激化,家属在医院门口拉起横幅,并多次进京上访。此件医患纠纷引起了市司法局、卫生局、市委政法委的高度重视。医调委指派4名调解员组成调解小组分别走访患儿家属30余次,商谈60余次,与医院沟通商谈20余次,组织调解会26次,组织大的调解会4次,与医患双方电话沟通100多次,历时三个多月,经过不懈努力,终于促使医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书15份,院方为患方补偿132万元,人均8.8万元,于12月6日成功的化解了这起群访事件。调解协议签署完毕的那一刻,参与调解的调解员刘振武终于松了一口气,一下子累瘫在了地上。后来,此案件作为精品案例,被多家媒体报道。
南阳医调委已经覆盖了市区所有医院。“目前在南阳,一旦发生医患纠纷,医院一般都会申请由医调委介入调解。”魏栓说,以前处理解决医疗纠纷主要是通过医疗机构自主调解、卫生行政部门调解和诉讼等三种方式,医调委的成立,使医患双方解决医疗纠纷多了一条新途径。
对患者来讲,索赔的关键是证据。虽然法律明确了院方的举证责任倒置,但是没有哪家医院愿意证明自己有责任。很多时候,医患纠纷往往成为一场拉锯战,最后弄成两败俱伤。
而快捷是医调委这条新途径的最大特点。
2013年,一名患者在医院刨宫产意外死亡,家属极度不满,召集了100多人,在医院门口搭设了灵台,使医院的工作陷入瘫痪。
南阳市医调委介入纠纷后,首先了解了此次医疗纠纷的缘由,医患双方对患者死亡的原因持不同看法,导致矛盾激化。随后立即召集医患双方代表现场调解,当天一直调解到凌晨3时,双方情绪才稳定下来,患方同意不再哭闹、堵大门。院方也同意坐下来谈。但是双方分歧仍然很大。调解员们持续工作了两天三夜,用真诚打动了双方,终于使双方于三天后达成了调解协议,院方同意一次性支付患方19.9万元作为补偿,患方家属对此表示谅解。一场严重影响医疗部门正常工作秩序的医患纠纷终于化解了。
魏栓说,对于患者家属而言,如果此次纠纷不是医调委介入,最终的解决办法可能是走司法程序,不仅耗时费力,而且举证困难,赔偿也不知何时能到位。而对于院方来说,一旦走司法程序,不仅要付出更对精力应对诉讼,各种赔偿加上其他费用可能会付出更多。
“南阳医调委成立十年来,为化解医患纠纷、创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突出贡献。司法部、省司法厅、市司法局都对此给予了充分肯定。2013年,南阳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被河南省司法厅授予“省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省十星级人民调解委员会”;2010年,被中共南阳市委、市政府授予“南阳市平安建设工作先进单位”。2011年、2012年,调委会主任魏栓被司法部授予“全国人民调解模范”、“全国人民调解能手””李恒德表示,南阳将进一步完善有关机制,加大财政投入进一步加强医患纠纷调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