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老赖?
老赖,就是专指欠了别人钱迟迟不还的人。
法律意义上的“老赖”,一般是指在民商领域中的一类债务人,其拥有偿还到期债务的能力,但是基于某种原因拒不偿还全部或部分债务。主观上,“老赖”有故意拖延履行债务的恶意;客观上拒不履行到期债务。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也出现“老赖”。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有以下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取得成果:
(1)从今年7月1日起,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老赖”将无法购买机票,7月3日一天时间里,民航售票系统就拦截400多名“老赖”购票,拦截次数4481次。
(2)因为借款未还且在法院判决后拒不执行,河南新乡一位“老赖”上了“失信被执行人”的黑名单。在一次机场出差购票遭到拒绝后,当事“老赖”主动找到法院履行执行款,并恳请法院给自己“正名”。
(3)河南目前已有8100名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被录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截至9月底,已有800多名失信被执行人在购票时被民航和铁路售票系统拦截,400多人被拘留、罚款,52人被限制出境,75人被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什么是老赖黑名单?
长期以来,债务人欠债不还、不守信用、逃废债务、规避执行成为一种社会顽疾,尤其是法院判决裁定等法律文书生效后,一些债务人不仅不履行义务,甚至采取各种手段对抗执行。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俗称“老赖黑名单”。
相关法条
《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规定,“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第二百五十五条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什么是失信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