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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检察院勇于担当服务民生纪实

A-A+2015年1月8日07:58南阳日报评论

  特约记者 汪宇堂 通讯员 周邦秀 郭潜 

  民以食为天。食品药品安全关乎人民生命健康、社会安定有序、经济健康发展。今年以来,市检察院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责,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为载体,把食药安全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敢于担当,勇于作为。

  实施“一项承诺”

  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呈新常态

  药品和餐桌的安全,不仅挑战着食品药品制售者的道德良知,也挑战着法律的底线。为了回应百姓期待,确保食品药品安全,2014年4月初,市检察院把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监督列入“执法为民八项承诺”的一项重要内容,要求从完善机制、构建信息平台、深化活动效果等方面入手加以推进。

  针对影响群众安全感、生产经营主体“多小散”、食药质量安全事件时有发生等问题,市检察院在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设立联合执法监督办公室,会同这些单位选任15名联络员,专职负责联席会议召集、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录入及统计等“两法衔接”日常工作,实现了办公室联络员专职化。

  在此基础上,市检察院与市公安局、市商务局等12家行政执法单位联合制发《南阳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和《南阳市“检察引导、检警协作、检警行三位一体”办案机制》等。2014年以来,一批“两法衔接”工作意见密集出台,规范定罪量刑标准,整合协作办案资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打击犯罪,在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呈现新常态。

  有了一个“抓手”

  线索好发现 统筹不再难

  去年以来,市检察院注重与行政执法机关联动衔接,审查执法信息,实施分类监督,开展移送刑事案件监督,并依据建立的台账逐个与“两法衔接”平台信息进行对照审查,及时向行政执法机关反馈。去年以来,全市行政执法机关向该院报备各类执法台账5780余件,为发现案件线索奠定了基础。

  去年9月上旬,市检察院干警在对执法台账进行审查时,发现豫银泉豆业有限公司自2012年11月份以来,生产“毒豆芽”非法获利160万元,涉案人员程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已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市检察院立即监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涉案的程某被依法批准逮捕,并成功追捕漏犯4名。

  去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对“毒豆芽”、“毒蛋糕”、无碘盐、“黑蚂蚁透骨贴”、“抗痨王”等食(药)品安全事件,频频联动,一批影响恶劣、危害较大的食品药品案件先后被侦破、公诉、宣判,一些跨地区犯罪网络被铲除,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高发多发势头得以遏制。

  开展一项行动

  薄弱环节监督强起来

  2014年6月29日,市检察院紧紧围绕“蔬菜、鸡蛋、牛羊肉制品”等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食药安全等民生领域,会同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监察局和相关行政执法单位出台了《办理危害食品安全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指导意见》,严格非羁押措施和缓免刑适用,并组织全市检察机关统一开展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整治立案监督行动。

  去年10月,镇平县检察院启动立案监督程序,依法监督梁某违法使用禁用农药“甲拌磷”,生产、销售“毒大葱”案。菜农梁某在种植大葱过程中,为灭害虫,擅自在大葱上喷洒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其所种植大葱经检测,农药残留超标190倍,梁某的行为已涉嫌刑事犯罪。近日,被告人梁某因犯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在梁某缓刑期内,被禁止从事大葱生产活动。

  去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通过“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监督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45件159人。公安机关立案157件171人,批准逮捕55件58人,起诉70件72人,判决21件22人。

  采访中,市检察院检察长薛长义说:“开展专项监督活动,既要把司法体制改革与对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结合起来,又要通过‘两法衔接’把分散在各部门的职能和机构统一起来,切实把以前没有做或没有做好的空白领域、薄弱环节加强起来。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菜、放心药,这是保障民生建设最现实、最直接的任务。”(李清玉 周书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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