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力果 张晓彭
核心提示
冬季进补,野生动物又开始遭殃。近日,有市民报料称,中心市场有一些不法商贩在经营野生动物,公然叫卖野鸡、野兔、刺猬、野斑鸠等。昨日,记者对此进行了暗访。
【市民举报】 中心市场有人卖野味儿
“在中心市场梅溪河桥头,有几名摊贩公然向外出售野鸡、野鸟。”近日,有市民向本报反映,他每天接孩子经过中心市场的时候,看到有人在兜售野兔、野鸡、野斑鸠等野生动物。
“野生动物不是受法律保护的吗?2019年之前,我省不是不允许猎捕野鸟吗?为什么有人敢明目张胆地卖野鸟呢?”这位市民说,他经常看到中心市场里有商贩兜售野鸟。“这摊贩也太大胆了,竟然公然叫卖,希望有关部门能管一管。”
【记者暗访】 有人公然出售野鸡刺猬等
昨天10时40分许,记者来到中心市场梅溪河桥东头。在这里,记者看到,在摊位上摆放着几只野鸡和几只剥过皮的野兔子,旁边还放着几张血淋淋的野兔皮。
“老板,这野鸡多少钱一只?”记者问道。
这时,一名男子打量了一下记者说:“我们不单个卖,一对是80块钱。”
“野猪肉有没有?”记者又问道。
该男子说:“想吃啥野味我们都能弄来:野猪、野兔、野斑鸠、蛇、青蛙……”
“还有其他野鸟吗?我们是放生的,需要很多。”记者继续试探,这时该男子站了起来,“野鸟?有,40块钱一斤”。说着,他走到摊位后面打开一只笼子,里面装着大量野鸟。
“老板,你给我称一斤野兔吧。”记者借机走上前去,发现这些野鸟有的已经死亡,不少身上还都沾着血迹,其中一只野鸟腹部的羽毛都没有了,露出红色的肉。
“这些野鸟、野鸡不会是药死的吧?我们可不敢吃,万一中毒怎么办?”记者问。
“你放心吃就是了,这些野味都是我们偷偷在山里用鸟网子捕到的,绝对不使药。”男子向记者推销说,这些鸟全都是野生的,捕到的时候都是活着的,运来南阳的路上死掉了。
在梅溪桥上,记者还看见一个铁笼子里装着几只刺猬,另一铁笼子里装着几只野斑鸠。
【法律法规】 猎捕麻雀等20只以上就能立案处理
在我国,国家一、二、三级野生保护动物,一旦被人为伤害,都要追究法律责任。另外,国家对“三有”野生动物的保护也十分重视。“三有”动物即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有关法律规定: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猎,非法狩猎陆生野生动物20只以上的就可以立案,50只以上的,为重大案件。按照立案标准,捕捉麻雀、喜鹊、刺猬等“三有”动物,只要数量在20只以上就能立案,而当事人的行为也构成犯罪。
从2014年开始,我省首次实施为期5年的禁猎期。禁猎期间,除科学研究、疫病防控、保障航空安全等特殊情形外,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对猎捕鸟类的行政许可申请一律不予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