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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住房公积金贷款新举措 降低中间费用等

A-A+2015年4月16日08:31南阳日报评论

  本报讯 (通讯员 温毅青 李武泽)为满足广大职工的住房贷款需求,日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提高公积金贷款限额、降低贷款费用等一系列新举措。

  在最高限额方面,根据我市商品住房价格和人均住房面积等情况,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提高到40万元,并由中心城区扩展到其他各县行政区域,加大对职工在各县行政区域内购房的支持力度。

  为降低贷款中间费用,减轻贷款职工负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以所购住房抵押为主,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公证收费项目。

  在贷款条件设置方面,由原来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放宽到连续缴存6个月(含)以上。对曾经在异地缴存、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比例可以不低于30%。

  为确保贷款人第一时间拿到贷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尽快与房屋产权登记机构联网,实现信息共享,简化贷款办理程序,缩短贷款办理周期。在抵押登记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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