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马赛)4月18日,有读者向本报反映,独山大道与建设路交叉口东500米处的济仁堂大药房,不为消费者提供发票,记者通过调查发现确有此事,并通过询问相关部门得知,此举违反相关规定,消费者可依法维权。
4月19日下午15时许,记者来到济仁堂大药房内,发现店内多处售货栏上贴有“4月12日起,因我店不能提供发票,请您依需消费,敬请谅解。特此提示”的字条。记者以消费者的名义询问药房工作人员本店是否有发票时,工作人员指了指售货栏上的字条,说本店现在不提供发票,“是近段时间不提供,还是以后都不再提供了?”记者追问道。“具体情况我也不清楚。”工作人员回答。
随即,记者来到南阳市国税局稽查局的综合选案科,向工作人员反映了该情况,并出示了该药房不再提供发票字样的图片,工作人员看了图片后,通过电话向相关部门了解到该药房所在区域的发票供应正常,提醒消费者:如果购物需要发票,药房必须提供,若遇到此类情况,消费者可拨打12366或67776200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