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赵艳俊)近日,有居民拨打市长热线反映,市城区八一路三里桥市场附近及人民路上都有“僵尸车”长期停在人行道上,既阻碍行人通行,又影响市容,希望有关部门出面清理。5月11日,记者进行了实地采访。
在八一路三里桥市场西路南的人行道上,并排停放两辆厢式小货车,占据人行道一多半。虽然这两辆小货车牌照齐全,但其中一辆车牌号为豫RB5382的车有一部分压着盲道,车身前面大灯损坏,零部件明显缺损,另一辆车牌号为豫RB7851的车更是锈迹斑斑,车下积满垃圾。记者询问路边一商户,得到的答复是这两辆车在此停放很长时间了,车主就是附近物流商户。“这辆车在此停放有三年时间了,你看车里面还拉有电线,车厢现在基本就是一个小仓库。” 附近一商户指着其中车牌号为豫RB7851的车辆告诉记者。
根据居民张先生提供的线索,记者在人民路与光武路交叉口西边的人行道上见到了一辆没有车牌号的依维柯汽车,车头保险杠破损严重,前窗缺失,风挡玻璃被砸,其中一侧贴有一大块广告标语。居民张先生告诉记者:“这辆车在此停放有几个月时间了,一直没人开走,广告是近期才出现的。”
哪些部门可以处理这些车辆,该如何处理?记者先联系交警部门,得到的答复是根据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人行道应归城管部门管理,交警部门只清理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上的“僵尸车”,如果这类车停在人行道上,或者其他空地、小区里,就超出了交警的执法范围。记者随即联系市城管局,该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停放在人行道上的“僵尸车”,因没有涉及占道经营,城管部门没有这方面的执法权,无权将其拖走并对其进行处罚。
这些阻碍行人出行、影响市容市貌的“僵尸车”究竟哪个部门能处理?我们将继续跟踪报道。